back icon
header logo
search logo
share logo
人不死不算工伤? 人性在制度面前缘何如此冷酷

日前,哈尔滨市一名曾经获得政府无数荣誉的环卫工人张志娟女士引起网络媒体的关注,盖因其在今年2月份工作期间忽然脑溢血病倒,抢救活命后生活却不能自理,因家境非裕,其家人想张志娟所在单位求助,而单位竟称声:根据规定,人不死不能算工伤或视同工伤!此言一出令张志娟及其家人伤透了心。

何为“工伤”?百度百科说: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而《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商保险条例》亦有对工伤及相应的权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不知该单位是依据哪里的规定认定“人不死不能算工伤”?

法律、制度、程序等等,都是为了让我们更好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而设定,如今如此冷酷的言辞却说是制度的缘故,任是谁听了也是雪上加霜的感受。如果真的有这么一条规定说,只有在工作期间死去了才算为工伤,那么这绝对是违背了立法之本意。单以工伤来说,工伤所保护的法律原则是保障无恶意劳动者因工作或与工作相关活动中受伤或死亡后,能活得救济。这是人性在法律中的体现,彰显的是人文关怀的精神。张志娟女士从事重体力劳动,常年劳累而病倒,并非其恶意为之,实属工伤无误。

有律师认为,如今我们法律尚未健全,致使有些地方私自订立各种各样有违立法精神的规章制度,使得在依法办事时成为了所谓的“法律依据”。针对这一“人不死不算工伤”事件,除了当事人对法律的无知之外,更令人不得不反思一个现实:当前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可是还有多少法律或规定是如此的冷酷无情呢?清理法律法规特别是地方性的规章制度中的此类丧失人性的条文,实为当务之急。

京ICP备07014451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5431© 福音时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