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问

作者: 李汶道牧师
来源:福音时报
2012-09-07 06: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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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军牧师夫妇(作者供图)

一日,妻向我讲起关于她孩提时候的一个故事。她说,一个雨天,她放学回家经过邻舍的一棵桃树,树上的桃子熟得透红透红的,悦人眼目。于是,她顺手拣起几块石头打落了满地的桃子。当桃子装人衣袋的时候,心却“突突”地跳了起来,愈跳愈厉害,她撒腿朝雨里跑,翻入自己家里猪圈楼上藏在稻草堆里。雨水湿透了她的衣裤,她又怕又冷,半个时辰过去知不觉迷迷糊糊地入睡了,桃子一个也没有吃。后来还是妈妈把她抱进家里的。

她说:“为什么心跳得那么厉害,是不是良心,叫我不要行于罪中呢?”

我说:“是的”。良心是人内心里的一种分辨是非的声音,它以公义、信实、慈爱、圣洁纠正人的意念和行为,在人类社会生活中,人们常以不同的行为方式来要求人“不作亏心事”而见证着天良。良心,人人皆有,当人的意念行为与天理悖逆的时候,良心就冲击人的心脉急剧地颤动。

妻的故事,平淡无奇。然而,妻对良心的问话,竟扣动着我脑海里长期积虑的沉思:在经济为中心的海洋里,人们各自驾着自己的航船竟相争流。每一个人在靠近另一个里程港湾之时,是否该像吾妻这样问一问良心,免得自己行于罪中呢?我愈想心愈发不得宁静。

于是,我们仰视天空,寻思起来:良心是什么?人何以有良心?……

有人说:良心是天良。天良者,天理也,是人与人持守的生活行为标准的永恒天平,它以无形的力量维系着社会的道德与规范。圣经上说,公正的良心是“上帝形象”赋予给人体的一种智慧与能力,在人体现出上帝“公义、信实、慈爱、圣洁”的性格与品能。有经证明:“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造男造女。”(创1:26—27)“自从造天地以来,神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上帝无形无象,而那“形象”乃指造物主的“神性”凭据,在人来说,不就是良心么?因为上帝的公义、信实、慈爱、圣洁之品性,正是人与人、人与万事万物在公正和谐的关系里的体现。

公义,是公平正义,可指一个人有真理在心,进取奋发向上,正气浩然,不侍强凌弱;慈爱,意慈祥怜爱,指温柔仁慈的爱和体恤 ,慈爱之人给人祥和、施予恩光、怜爱之心自然流露,像父母一样,以生命换取新生命的成长;圣洁,神圣而纯洁。按照圣经的原则,圣洁的意思是指神所要求的德性的美善,即与罪恶、污秽隔离, 对一个人要求有纯正美好的人格、神圣的品性、亮丽的情操,努力做到像耶稣一样一犯罪;信实,是在神的真光之中,说话算数,守诚信,做到言行一致辞,说一不二。这,是才良心的真正内涵。

假如,一个人没有良心,怎能铸就一个人的真智慧、情感与美德,何以成为“人”呢?至少不能算为“真人”,只能有躯壳而无“人性”。良心在人心灵世界中具有判定行为意念是非的永恒性。生活里,每个人自小就有一种感觉,“别人的东西不要去拿,人应该不说谎”。做第一件错事的时候,心跳得特别厉害,似乎是与小时候妈妈的教训:“别人的东西不拿”,“要诚实,不要说谎”等等教育的关系。可细细想一想,是谁在整个良善的环境中作这种教育的呢?为什么整体上每个妈妈都对孩子说:“别人的东西不要拿”,“要诚实,不要说谎”呢?其实,世上每个妈妈都有一个共同良善的标准——良心。所以,妈妈都在以自己的天良或良知启迪与引导孩子,以净化他们的心灵。许多时候,良心以一种力量催促着社会的文明与发展。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伦理道德,民族的良善风俗习性,古圣先贤留下的训诲典章,授教老师传讲的为人标准规范,集中表现出人们公正的良心。

世道之中,良心人人有之。然,人与人何以存有那么的偏狭、虚伪、憎恶?

翻开人类社会历史,人,无不是在正义与邪恶、光明与黑暗、真理与谬误的争战中向前发展的。人们的活动是群体生态圈。在这生态圈里人人都有生存的占有欲望。而人的社会活动,不仅有良心的作用,还有个人自由意志里共同的“神性”——天良标准,是人的共性表现,不因人的不同而存在标准的差异。“自由意志”是创物主给予人个体的一项自由权利,是人身体里“人性”个人自由意愿,亦可善亦可恶,因人因时而有差异,没有标准的界定,人在具体行使意念行为活动时,对正与邪‘义与恶的趋向,可以自由选择。纵观人类社会,邪恶的意念与行为,无外乎最根本最原始的欲望:“物欲”和“情欲”。物欲第一表现,在人对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料的追求上,情欲潜意识地诱导着人的灵魂失落与提升。

自古以来,人们生活在情欲和物欲的忙碌里,当人的自我意识膨大的时候,良心的空间往往被自己的自由意志充斥占据,良心便处于失落状态,在占有欲的驱使下,人都会找出各自的理由安顿自我“人”的位置,良心泯灭,沦落而丧失。于是,行出的就是罪,人心远离天良,偏狭,虚伪,恨恶就随之而生起,甚至坠入罪恶的苦海,无以自拔。故,圣经上有云:“所以,上帝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污自己的身体。他们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竞争、诡诈、毒恨。”(罗1:24—29)。人类社会从未摆脱过罪的羁绊,无处不有,无处不在。于此,竟有人呼曰:“良心,价值几何?”许多人玩弄人生,在偏狭、虚伪、恨恶的罪中虚度年华,成为历史的罪人。圣经指出,良心是上帝审判人的一个途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占有欲望愈强烈,“自由意志”愈表现,犯罪愈厉之,罪恶愈深之。圣保罗就有呐喊:“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死的身体”就是“罪的身体”。他的经验告诉着人们:“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7:24—25),因为耶稣在于他是生命的圣洁,靠着耶稣基督的救赎,良心持以永恒。因于此,圣保罗笑谈人生地说:“我因此自己勉励,对上帝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使徒24:16)。如今持有罪恶的人生依托,即对天,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我想,众人又何尝不是呼?

“存天理,心无愧!”不正是我华夏人们共同的心灵之约吗?素为千古良心绝唱!

从某种意义上讲,良心持否,决定着一个人行为的邪正、品格的高低、生命的价值,因此良心是人灵魂最高尚的彰显,持守良心是人在终极归宿时的审判凭据。人若没有这种归宿与盼望,就非真人矣,良心正是人终极关怀的依托。

我想,如果人人持守良心,行出良心,世界一定会祥和美丽得多,即或是那些被邪恶的风沙缠打僵死麻木甚至绝了人性的灵魂,亦会渐渐地光亮起来,重新催燃升起一缕缕明洁的良心之光。

看着蓝蓝的天空,我和妻微微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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