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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应有十种财富观(上)

“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在这个“一切向钱看”的社会,每每提到财富,几乎是小孩子都可以夸夸其谈。然而,基督徒是否应像社会所认为的那样,恨财富、安于贫穷呢?又当持有怎样的观念才算正确呢?一名为“左岸”的网友精心提出十种基督徒应有的财富意识。


1、生命重于财富

主耶稣说过一句极经典的话,“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

由此可见,生命是最珍贵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实乃愚拙的表现。一个人,若忽视耶稣的这番教训与警戒,那他的人生中将是一场注定赔本的交易:前半生,用命换钱;后半生,用钱换命;到头来,人财两空。

古往今来,这样的悲剧愈演愈烈,重蹈覆辙者屡见不鲜。而基督徒当清醒过来,记念主耶稣所说的话,即“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

2、财富的功能有限

基督徒应树立财富有限性意识,摒弃“财富无用论”和“财富万能论”。

物质与灵性对立的二元神学思想导致贬低作为物质的财富,认为越穷越属灵,这种忽略文化使命的观念使得教会被现代社会推到越发“边缘”的境地。故而,基督徒当改变这一现状,亲手创造财富,贡献社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力。

但财富万能、金钱至上的意识不当有。人生价值也不是仅由财富来衡量的,人亦不能单为赚取财富而活着。基督徒不需贬低财富的作用,但也不高抬财富的价值,要清晰的认识到财富的有限性。

财富可买到豪宅,但不能买家庭;财富可买到绝好的象牙床,但不能买到绝好的睡眠;财富可买美食,但买不到健康;财富可买真品,但买不到真心;财富可买到娱乐,但买不到幸福。有人采访华尔街100个很有钱的老板,超过90人说自己不幸福。其实,幸福、永生、真爱等都不是财富所能换取的。

3、财富是上帝恩赐

关于财富,圣经多次提到,“神赐人资财丰富,……这乃是上帝的恩赐。”“上帝所赐的福使人富足,但并不加上忧虑。”

其实,财富不是万恶之根,贪财才是万恶之根。这里面的问题不在“财”字上而在“贪”字上。若财富是罪,圣经就不会有奉献财物归给上帝,积财在天的教导。

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爱财不可失君子风骨,生财之道应光明正大。圣经说,亲手作正经事业(弗4:28);不贪财、不投机、不冒险。不可盲目投资,不可拼命挣钱。弃绝急速发财(箴28:20,22);要谨慎,免去一切的贪心(路12:51);不偷窃、不欺诈,不求不义之财(箴 16:8);宁舍弃财富,不可舍弃信用;宁舍弃性命,不可没有见证。

基督徒不可求不劳而得之财,比如受贿赂、拿回扣。圣经说,“不劳而得之财,必然消耗;勤劳积蓄的,必见加增”(箴13:11)。“安静作工,吃自己的饭”(帖后3:12),手勤饭饱、勤劳致福,幸福坦然。

因此,基督徒赚取财富需要合乎圣经明训,合法合情合理地赚取。

5、不要羡富,更不要仇富

使人富足或贫穷的主权在上帝手中。上帝将大量的财富放在有忠心有见识(有理财能力与智慧)的义人手里。纵然有罪人控财之时,但终必“罪人为义人积存资财”(箴13:22),圣经明记上帝曾完成几次财富大翻转:埃及的国库粮食财富为宰相约瑟积聚管理,以色列民在摩西带领下出埃及时将埃及大量财物带走,统一王国昌盛之时四方各国将财富进贡所罗门。财富终为义人管理,这是财富的所有者——上帝定规的计划。

在很多时候都会出现这样一个状况,领“五千”的人不多,领“二千”的较多,领“一千”的最多。不要羡富,上帝是按着我们各人的能力,因在“小事”上忠心的人,才有资格管理“大事”,上帝不会把过多的财富给我们,免得不能作出正确的使用。更不要仇富,“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12:48)。所求于我们的就是忠心管理从上帝所领受的财富,充分发挥其价值就好。

此外在这里要提到的是,“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也要夺去”的“马太效应”,需要加上另一句经训才不致出现贫富悬殊、基尼系数变大的状况,“叫你有余,可以分给那缺少的人”。人的确需要信仰的动力促使他在有余之时,去践行“分给那缺少的人”,一部分人在“先富起来”时,去践行“帮助大部分人后富起来”,这样才达成“共富”,达成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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