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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大毛拉被害案一审宣判 2人获死刑1人无期

9月28日,全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居玛•塔伊尔大毛拉被害案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两名被告人艾尼•艾山、努尔买买提•阿比迪力米提因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获判死刑,另外一名阿塔吾拉•吐逊因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三人均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新疆天山网消息,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艾尼•艾山以实施恐怖活动为目的,组织、纠集被告人努尔买买提•阿比迪力米提、阿塔吾拉•吐逊等多人进行非法宗教活动,听、看暴恐音视频,灌输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思想,形成以艾尼•艾山为首的恐怖组织,并制定组织纪律,进行人员分工,纠集组织成员进行暴恐体能训练,预谋杀害爱国宗教人士。

而居玛-塔伊尔大毛拉,是新疆省最大清真寺艾提尕尔清真寺的伊玛目(Imam,意为领拜人、祈祷主持人)、哈提甫(清真寺内有学问的神职人员),也是全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著名宗教人士,负责指导喀什市所有的宗教活动。故成为他们“干大事”提高影响力的目标。

行动前,被告人努尔买买提•阿比迪力米提、阿塔吾拉•吐逊伙同组织成员积极准备作案工具,多次前往实地观察、踩点。

7月30日,受到艾尼•艾山的指令,努尔买买提•阿比迪力米提伙同两名组织成员(抓捕时被击毙)在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大门前将刚主持完晨礼的居玛•塔伊尔大毛拉杀害,并致司机麦某轻伤。

案件发生后,在新疆乃至全国宗教界造成巨大影响。时隔两天,伊斯兰教、东正教、天主教、基督教等106位新疆宗教界人士代表在乌鲁木齐市召开声讨“7.30”暴力恐怖案件座谈会,强烈谴责暴恐分子灭绝人性的罪恶行为,号召全疆各宗教信众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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