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6日至18日,G20信仰间峰会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举行。作为G20峰会的一部分,信仰间峰会肇始于去年的澳大利亚布里斯班,现已作为G20峰会的常规分会延续下来。在时间上,今年的G20领导人峰会为11月15日至16日,信仰间峰会错后一天;在地点上,信仰间峰会避开了领导人峰会的安塔利亚,选择了700公里之外的历史名城伊斯坦布尔。
G20信仰间峰会的英文名字叫G20 Interfaith Summit,今年的主题是“宗教、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来自35个国家的300余名宗教学者、NGO成员、宗教人士与官员出席了峰会,发言场次27个,发言者150人。
作为国际间的神仙会,会议手册列出了各场次的主题与发言人简介,除此之外不仅没有论文或论文提纲,甚至连发言题目都没有。要想做一个全面反映峰会实况的综述基本是不可能的。笔者只能根据各场次的主题、大会主题发言、个人对会议的感受等,约略谈一点体会。
今年G20领导人峰会的主题是“共同行动实现包容与稳健增长”,与此相配合,信仰间峰会的首要话题就是宗教与可持续发展。相关场次有“宗教、人权与发展”、“宗教、和平与可持续社区”、“宗教、商业与经济发展”、“伊斯兰金融与发展理论”、“宗教、宗教自由与经济发展”、“减贫与宗教”、“信仰视角下的可持续发展”、“宗教、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妇女、信仰与可持续发展”、“人道救援组织与可持续发展”等等。就观点而言,很多人都强调宗教自由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相互促进关系,认为宗教自由有益于经济增长。而像俄罗斯等国,与经济不振相呼应的是宗教自由程度不高。笔者的发言被安排在“宗教、生产与体面就业”场次,我提出的问题是,如何理解中国宗教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一方面没有人能够否认中国经济的长足进步,同时,中国人中的宗教信仰者虽然也有显著增长,但仍然约占总人口比例的两成。解释好这一问题,或许就是真正的理论创新。
信仰间峰会的另外一个主题是宗教自由的法律保障,特别强调新兴宗教、边缘宗教等少数人宗教的自由权利。这次会议的组织者主要有两个单位,东道主是土耳其穆罕默德二世大学的文明联盟研究所,实际组织者是摩门教背景的美国杨百翰大学法律与宗教国际研究中心。在会场上,摩门教、安息日会、巴哈伊、日本金光教、印度的新宗教等新兴宗教团体最为活跃,传统的老牌教会则基本缺位。在发言人中,不少是中东、非洲的移民或难民,其固有的宗教信仰包括伊斯兰教,在法国或欧洲等地就成为少数人的宗教。为此设置的场次有“平等、包容与非歧视”、“难民救济与宗教”等。而就参会人的职业背景分析,在150名发言人中,直接写着“法律”字样的,就有35人,换言之,至少1/4的发言者是在论述宗教与法律的关系。而联合国宗教与信仰自由委员会、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欧盟反对种族主义与不宽容委员会、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等相关组织的大员也悉数到场。新兴宗教、边缘宗教的法律保障是峰会的重要命题。
峰会设立了“中国的灵性资本与经济发展”专场。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所长郑筱筠教授主持,来自阿联酋美国大学的汪昱廷介绍了中国与阿拉伯的跨国穆斯林企业,阿联酋文化、青年与社会发展部的研究员柴绍锦阐述了儒家伦理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曹南来教授论述了法国的华裔基督教商人的精神、社会与经济特质,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的李林博士介绍了“一带一路”与穆斯林经济区设想。
2016年的G20领导人峰会将在中国杭州举行,组织者介绍,信仰间峰会将在北京召开。我们期待这一充满多元及少数派气质的宗教峰会在中国成功。
原文:“G20信仰间峰会”侧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