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跟一个主内的姐妹聊天,谈到“基督徒可不可以发怒”这个话题,她表示,“以前大家都说信耶稣的人性情温和,我就跟着加入教会,想改一改自己这个火爆的脾气。哪知道信仰以后,爱生气的毛病还是没能改掉。”这位姐妹说,她知道“发怒是罪”,但就是没办法控制住自己的脾气。
其实不止是这位姐妹,很多信仰以后的基督徒,依然面临着“忍不住就想发怒”的处境。愤怒是我们身为人一种非常平常的情绪,遇到“可愤怒”之事时,发怒是人对事情直观表达不满与宣泄的一种方式。但是很多人却要求自己不要发怒,克制自己的怒气。虽然在圣经里并没有直接将愤怒定为罪,但是基督徒会习惯性觉得,“发怒是一种罪”。
《圣经》以弗所书里说,“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当知道,“发怒”虽可行,却“不如不行”。发怒气容易伤害自己的身体,也容易伤害他人的心灵,且会给撒旦留下可试探的破口。
有时当怒火攻心时,需要分辨出怒气来自哪里。很多时候,我们会因为对别人的误解而造成误会,从而形成“怒上心头”。例如某姐妹就曾分享,她跟另外一个弟兄打招呼时,那个弟兄埋头就走过去了。当时这位姐妹非常火大,几番冷静后还是去问了那位弟兄,才得知那位弟兄根本就没听见她的招呼,而造成了这乌龙事件。
圣经里也说,“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很多时候,我们是因为自己眼中有刺,所以看别人时,也是带刺的。若是因为自己的问题而积蓄的愤怒,需要来到神面前反思、悔改。
生气时不是不去表达,而是要适宜的表达出来。负面的方式就是指责、怒骂、懈怠、怀恨、暴力等等,而正当的方式是用言语或文字,比如将造成“生气”的对象约出来当面交谈,将问题解开;或者以书信的方式向他传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
圣经里虽然没有禁止我们发怒,但是却警戒我们说,“生气却不要犯罪”。雅各书中如此教导我们,“你们各人要快快的听,慢慢的说,慢慢的动怒。”神没有明文规定不许我们动怒,但神却藉着他的仆人教训我们,要“慢慢的说,慢慢的动怒”,要耐心倾听别人说话,且自己的言语要在脑中过滤再三了才从口中而出。我们应当说话,但如果说得太快,就容易因着言语而犯罪;我们应当动怒,但如果动得太快,就容易因着血气而犯罪。
后面神又告诉我们,“因为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 如果我们动怒太快,这种怒气便是“人的怒气”,人的怒气是不能成就“神的义”的。
所以,如果我们没有办法驾驭自己的怒火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排解负面情绪。
一,记情绪日记。把自己心里的想法都记录下来,每天发生的事情,每天的情绪。在记录的时候去平复心情。
二,运动缓解。通过运动、流汗的方式,来排解心中的郁闷,使心情恢复到正常状态。
三,祷告排解。神是能拯救我们灵魂、也可以医治我们肉体的全能者,当我们被负面情绪所压制时,来到神面前祷告,祈求神的帮助,神必挪去我们一切的苦闷、重担,使我们从“血气”当中脱离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