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王下》2:23-24节记载这一班童子,以极尽刻簿的用语嘲笑以利沙“秃头的,上去”,以利沙咒诅他们,命母熊撕裂四十二个童子。这件事似乎以利沙太残酷了,但要从另外方面来看,是因为这些童子对他的信仰和上帝的大能极为不恭敬,他们不信神用火车火马把以利亚接去,便冷嘲热讽。这班青年人,以为嘲笑上帝的使者为小事,最终而丧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任何人蔑视别人的信仰,戏笑先知都必定会遭此下场,因为戏笑先知便等于藐视神自己(申十八19;利二十四10~16)。伯特利的小孩子们取笑以利沙,以恶为乐,因此遭到了可怕的惩罚。
据泉州新闻媒体报道:泉州警方最近成功抓获两名“钢珠恶魔”,这俩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今年4月下旬以来,单独或合伙在沈海高速公路丰泽、洛江路段以及丰泽区“水木春天”小区等地,使用弹弓发射钢珠击打过往车辆和小区住户玻璃的犯罪事实,这种“以恶为乐”的行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一定程度的恐慌。
像《王下》记载这一班童子对神的仆人冷嘲热讽,“钢珠案”这样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往往正是从“小恶”积攒演变而来。人本来有上帝的形象是良善美好的,但是罪进入之后就有了问题,人失去了正直良善纯洁的心,反而喜悦恶事。当一个人习惯于从看似无伤大雅的恶作剧中获得快感,久而久之,就很容易产生“边际效应”,“小恶”已经无法为其提供刺激,“大恶”便将其拉入深渊。在一般人心中有一个极普遍的错误观念,就是他们认为只要大事做得好,小事是否做得好,并没有什么大关系。他们又认为只要不做大恶,有些小事虽然做得不很合理,并没有什么大害处。这种错误的观念实在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损害。因为一切的事都是由小事积累而成的。小事做不好的人决不会把大事做到好处。在小事上苟且不义的人,将来遇到适宜的机会,一定会做出大恶来。小事就是构成大事的材料,大事就是小事集合而成的。没有小事就没有大事。
“以恶为乐”这种无定向的做恶,比有指向有目标的犯罪更可怕,因它会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生活既是人们学习善,识别恶的过程,也是人们运用善恶观念来评价自己和他人行为的过程。自觉做到抑恶扬善,主动追求至善的人生境界。所以,善事虽小也一定要做,而且要认真去做;恶事虽小,却一件也不要去做。“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丧身”。不可轻视小事情,不要因为善事影响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恶事影响小而去做。
路是人走出来的,罪可说是累积的结果。人生有两条路:一条是清洁人所走的正直路,另一条是负罪者所走的弯曲路。罪就是那迂迥曲折的弯曲路。天父的呼召都是一样的:“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参利十一44)中国有句话说得好:“行远必自迩,登高必自卑。”西方的俗语说,“不轻小事而后能成大事”。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唯贤唯德,能服于人。”今天也在提醒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要注意好事从小事做起,坏事也要从小事上警戒自己。主耶稣说:“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路16:10)
(本文作者系福建省石狮市教会的牧师,原文标题为《以恶为乐非小事 》,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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