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发文《高学历犯罪有多可怕?》该文章引述今年6月份被捕的毒犯王波案,(王波,本是一名数度成为家乡街谈巷议的明星人物:高三获得全国中学生化学竞赛决赛二等奖,保送北京一所著名学府;2014年返乡创业,成为地方政府重点关注的对象。然而,如今的王波已是特大制造、贩卖、走私毒品犯罪嫌疑团伙的核心人员。)文章指出,近年高学历人员犯罪不断,文中列举了从复旦投毒杀室友的林森浩案到诈骗巨额国有资产的胡润财富名人张克强等犯罪人员,说出了高学历人员犯罪日渐成为一种不正常的趋势。
文章更进一步指出高学历犯罪的两个危害:①高学历犯罪造成的影响不是普通犯罪者所能比拟的,其犯罪手段复杂多样,利用掌握的知识钻法律空子,社会危害性更大。高学历者,往往都具备过人的能力、技术、心理素质甚至是智商。很多高学历者甚至成了电子信息时代高科技犯罪的主要角色。②、作为高学历者,在社会上往往都是受人尊敬,被视为榜样的人物,他们的犯罪行为同样更加受人关注,而他们的罪恶也会更加动摇社会的正确价值取向。
精英们缘何沾染上罪恶?对此,作为基督徒,我想从4点对这事进行剖析。①犯罪是人性的特征而无关身份;②教育让人认识善恶却无法遏止犯罪倾向;③法律可以制裁罪犯却无法杜绝人们犯罪行为;④解决犯罪的问题必须从生命的改变开始。
一、人性本源早已被罪恶污染,并没有不想犯罪的人
“恶人一出母胎,就与神疏远。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说谎话。【诗58:3】”大卫曾说,“【诗51:5】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自从亚当以来,罪恶进入了世界,世人都犯了罪,罗马书用“死就临到了众人”一事来证明,世人都像亚当一样犯罪。人并不是因为犯罪而成为罪人,而是因为罪人的生命才不断的犯罪,“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此之谓也。
人向善需要恒心忍耐,不断约束自己,人作恶却只要顺从肉体的本性就可以了,所以行善难得,作恶不禁。俗话说:“山中可找直树,世间难寻正人”。换句话说,人行善不是本心所愿的,人作恶却是自然而然的,“日行一善”需要立志,犯罪却不需要。又有话说“学好千日不够,学坏一朝有余。”为什么?坏,就是人的本性,小孩生下来,父母并未教其骂人,但他们自然会骂,天天教要舍己为人,但他们却天然自私。
因此,犯罪只是人性与生俱来的无奈与丑恶本相,无论人之出身与地位,无关人的学识与财富。达官贵人抑或平民百姓,学术大儒抑或贩夫走卒,无一不是罪人出身,无一不是毕生在与罪恶挣扎。
二、人类并无解决自身罪恶之良方
先说教育,中国有近五千年不间断的文明史,教育世界闻名,自孔子以来,中国统治者煞费苦心,尊儒尊孔,推行纲常礼仪教化百姓,教育成为国学的精髓,《说文解字》释“教,上所施下所效”;“育,养子使作善也”,教育就是教诲培育的意思。让人知善行而效法,知高义而追慕。但是,无论是思想的教诲,或者知识的熏陶,都不能触及人的内在生命,只能是让人在悟性上有所洞见,做到外表上知书以达礼。更何况,今天的应试教育,已经将“传道、授业、解惑”的教育根本置之脑后,一心追求高分,但高分不等于高德,学霸们往往是因为一路高分凌驾他人之上,骄傲和自私伴随他们的人生道路,正如社会学家王开玉认为,在应试教育的重压下,“问题学生”日渐增多。当他们走进大学或走向社会后,道德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便会显现出来。高追求,爱攀比是高学历人群比普通人更容易出现的心理问题,不能自我疏导,另找出路,往往就起了犯罪动机。
同样,法律对于犯罪作用是有限的。法律只在行为的层面来对人类的行为加以规范,遇到了法律说明人已经出了问题,所以法律更像一个罪恶的葬礼,他只会罪恶已经成功后才会出面,却没有办法在罪恶活动的时候加以制止,更没有能力提前预防。有文艺的话说,法律不管人怎么优秀,它只会约束人不能坏在哪里,法律更像是人性的低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修养,碰到法律的人只能说,这个人问题已经很大了,道德是已经破产才需要法律来修补作为一个人的形像。诚然,严苛的法律条文对犯罪分子有一种吓阻作用,但是当犯罪的回报大于法律的追偿时,人们往往会以身试法,当法律的触角没有触及的地方,人们会争先恐后地去霸占利益。这就是法律,只能事后补救,在制止犯罪上,它有着先天的弱势。
三、除却基督福音,人类对付罪恶并无良方。
人本性之恶与与生俱来的良知无时不在争战,因此人们千方百计地去寻找破解人性本恶的症结,教化、修行、法制、宣传等手段无所不用,然而却收效甚微。
“【太1:21】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神的儿子降世,为要拯救罪人,祂并不是要救我们脱离贫困,也不是要救我们脱离低学历,更不是要救我们脱离农村进入北广上。祂为罪人之罪而来,成为神消除人类罪愆的替罪羊。保罗说,“【林前15:3-4】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罪和死是人类至今依然无法解决的问题,但基督的死同时解决了人类的罪恶和死亡的问题。感谢主!
在某一个单位,有一次大家在讨论基督信仰到底有无实际意义,这时一个弟兄的父亲站起来作证:“论到信耶稣到底有没有用处,我最有发言权,因为我曾经用20多年时间,用尽各种办法,想教导自己的孩子作一个正直的人,结果,他成了抢劫犯。我以为自己完了,因为儿子不争气。而后,他偶然信起了耶稣基督,4个月后,他完全改变,现在已经在社会上做起正经事来。”有多少人通过基督的信仰,生命改变,生活完全转变作风,这是所有基督徒都可以作的见证。
(作者系江西教会的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