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中国基督教社会服务开启了复兴历程并不断发展。国家社会治理创新的提出和国家鼓励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政策的出台,更对教会参与社会服务有了政策上的支撑,如何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实践信仰,这是教会必须面对的课题。
日前,在“做慈善公益、为基督发光”专题研讨会上,广东孙山亦博士认为,经过近三十年的努力,中国慈善公益事业与专业社会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基督教会在从事社会服务方面可借鉴其经验,如在项目管理与非营利组织管理上、与专业组织和机构的交流、社会影响力的释放以及联合办学、作育人才。
孙博士介绍,目前,中国基督教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服务,多是通过基督教两会体系进行的,两会同工主体是神学教育背景,本职是从事教会牧养,虽然带领信徒实践信仰也是教牧的一部分,但若要求社会服务专业化,则超出牧职要求本身。这导致中国基督教慈善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无论是专业化水平,还是社会影响力方面,都仍为有限。主要表现为在项目管理、组织能力建设、服务对象及品牌影响力等能力建设方面的不足。
一方面,孙博士认为,港澳台基督教社会服务机构经过多年不间断的发展,在社会服务领域树立了标杆,值得借鉴。据统计,获得香港政府津贴并有网站可查询的155间社会服务机构中,宗教团体为73间,占47%,其中基督教为56间;2015年10月,首届两岸宗教公益论坛在南京召开,来自台湾地区10家社会服务机构的代表对本机构的缘起、发展和关注人群、业务特色等各方面情况作了介绍,领域涉及老年服务、救灾、残障青少年事工和社区融入、防毒解毒教育、家庭关系等多个方面。
另一方面,中国公益慈善事业与专业社会工作在这三十来年也有了长足的发展,有丰富的资源可为基督教社会服务能力建设提供各种所需支持。
首先,项目管理与非营利组织管理。孙博士表示,社会服务的有效进行,需要以项目化方式运行,以实现在具体时间合理投入资源,达成预期效果。这需要项目设计、执行与项目评估等专业的项目管理。教会及相关慈善机构与服务机构,属于非营利机构。在法律法规方面,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文;在组织能力建设方面,有组织评估、组织框架、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加强基督教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可以针对项目管理、法务、财务与组织管理等需求,组织相关的研究、培训与交流,不断提升教会相关组织和机构的运作能力。”
第二,与专业组织和机构交流。以专业社会工作为例,这是一个有着专门知识和方法体系的学科专业。目前,我国已建立发展起50余万人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4700多家民办社工服务机构,450多个社工行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行业组织为专业人才的交流提供了专门的平台。教会及相关慈善组织与服务机构,可以与相关社会组织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多方学习交流,不断完善自身。
第三,社会影响力的释放。在《马太福音》5章中,耶稣说基督徒是世上的盐和光,而宗教界是从事慈善公益与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孙博士建议,教会及相关慈善组织与服务机构,也应积极主动参与相关领域的交流活动,一方面为信仰做见证,一方面谦卑向同行业的组织机构学习。
第四,联合办学,作育人才。孙博士认为,社会工作专业虽非神学范畴,但可以纳入神学院课程及教牧与义工培训体系。燕京大学最早开设社会工作专业之时,曾设宗教科与社会工作双学位。拿广东省来说,在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方面,中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等七所院校开设有社工专业,而汕头大学是民政部37所社工人才培训基地之一。
“过往三十多年,是教会复兴,神学教育重整的时期。如今,在基督教中国化主题下,需要发扬基督教社会服务传统,重视其意义所在。在国家社会治理创新,以及国家鼓励宗教界从事慈善公益活动政策的背景下,需要加强中国基督教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回应时代需要。爱推动基督教社会服务专业化和品牌化建设过程中,需要积极行动,联结社会资源;一方面是为信仰做见证;一方面是谦卑向专业机构学习,不断交流提升自身,”孙博士如此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