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弟兄姐妹有没有过这样的心理矛盾:上帝字里行间规定要这样,但实际生活当中却还是做不到。比如,经上说:“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圣经让我们饶恕,我们可能会想,当别人得罪我们时,饶恕他岂不是便宜他了?经上说:“你们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让我们爱爱人和家人,勉强凑合还能爱一点;让我们爱朋友和同事,只能勉强关心一下就不错了;让我们爱陌生人,还是在家歇歇看看电视吧;让我们爱仇敌,No Way!至于要“尽”什么的,更是别谈了,好像那个字眼跟我们毫无相关……
前段时间,有一件事情我很气愤。妻子在医院产后休息,同病房另一位产妇的家人,从刚进病房之时,就有三五个人大嗓门交谈,因妻子和小孩需要休息,我提醒对方说“小声点”。不到五秒之后,他们又开始了,我就很反感地瞅瞅他们,但他们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反而持续他们的话题。我家人也安慰我:“这里是医院,不是你家,你也别在意。”到下午他们又换了另一波人来看新生婴儿,吵吵闹闹,没办法,我再次提醒,然而大人声音小了二分钟后,三五个小孩又在那儿跑来跑去,大喊大叫。我彻底怒了,就对小孩子发了火。谁知晚上他们又一伙人来闹闹腾腾到九点……
我从不骂人说脏话,但在那一刻,终究还是被激怒了,陷入到“污秽话从我口出”的犯罪中。那个时候,什么忍耐、什么爱心,都抛之脑后了,随后经人提醒才赶紧认罪祷告。
有时候会想,我经常这样,时时事事都有可能性挑战上帝的权威,上帝让我做这个,我不做;上帝要我去干那个,我不干;上帝要让我怎样,我就不怎样。我想,这种状态也常常出现在教会中其他信徒的身上。
知道我们的改变绝非一蹴而就,那是不是说上帝在难为我们,让我们去做一些我们做不到的事情?
祂造亚当夏娃,不让其吃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亚当夏娃没有做到;
祂拣选以色列为选民,让其遵守与祂所设立的约,但以色列人从立约之后,屡次毁约,然后上帝再次立约,他们再次背约,选民同样也没有做到;
祂差派耶稣道成肉身,要人口里承认心里相信就可得救,结果人还是达不到其要求;
祂说:“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到目前为止,被称之为像的又有几人呢?
这么说来,上帝是为难人的神吗?
可能读过神学的人一看这些问题立马回提出反驳,从“唯独论”、“神的属性权柄”之类的角度都可以解答。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对那些教导常常是抛之脑后。
不妨反过来想,亚当夏娃可以不吃分别善恶上的果子吗?其实是可以的。但为什么吃了?是因为他们禁不住诱惑!选民当中有遵守上帝话语的人吗?在圣经当中是有提到义人的!那圣经当中没有口里承认主的吗?彼得“三次不认主”中我们就可以看出人的软弱。保罗在传福音的时候曾说过,“在你们中间,我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保罗口里承认心里相信!保罗也曾说过:“你们要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
既然有人这样走出来过,那就不存在难为之说。只是我们会发现,信仰和生活之间,并不是一个单单“信”的距离,还有一个“行”的桥梁。更不可缺少“望”的憧憬与“爱”的环绕!
我们软弱,求神使我们在他里面刚强!
(本文作者系河南洛阳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