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福音时报的一篇文章《痛,两个教会负责人在钱上跌倒》。文章中两位教会牧者的结局,真的让人心痛。
我们基督教的信仰告诉我们,死亡并非是万事归空的人生结局,每个基督徒都知道,人死后都要在基督台前受公正严明的审判。或被奖赏,或被定罪惩罚。作为一名牧者明知故犯,酿成大错,实在是让人心痛一件事情。最可悲的是,两位并非老迈之人,东窗事发后,便离世了。人一旦逝去,作为一名罪人就再没有悔改的机会了。
从文章中我们知道,两位牧者起初是很爱主的,为教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然而,她们为了儿女私情,贪恋了钱财,像犹大一样,变卖了自己的信仰,葬送了自己的灵魂, 这是让人为其惋惜的一件事情。
从文章的表述上,我们有理由可以相信,她们在犯罪的那一刻,心是纠结的、矛盾的,更是痛苦的。她们虽然犯了罪,但也同样是一位教会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受害者。
圣经明确告诉我们,人是软弱的器皿。 在圣善的灵与肉体之间,我们是软弱的,常常体贴肉体,靠着人的自控能力,是很难管控自己的行为,难免不会犯罪。人一旦犯罪后,灵里就会麻木,对圣灵的感动,渐渐地就会失去感觉。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教会在财务监管上一定要健全制度。律法是爱,教会健全管理制度,同样也是爱。不要错误地认为,我们又活在了律法之下。因为世末时期,试探很多,人性又十分地软弱,当一个教会负责人跌倒时,将给教会带来沉重地打击。
本人认为,(1)教会在财务上不能由一人管理,至少要在三人之上。(2)要把管理权、支配权、使用权分开,即教会领袖在财务上只有审查的权力,不要有支配权。拥有支配权的人又不能是手握着钱袋子的人。换句话说,教会做管理人员不要接触钱财,接触钱财的没有支配权,这三点如果协调好了,互不越权,在教会财务管理上就会堵住破口。(3)在教会财务管理用人上,要侧重于看生命与人品,要用忠实于信仰的,不要能说会道,喜欢阿谀奉承的人。要偏重于家庭没有负担的老信徒,千万不要用在家庭成员中还没有信主的人,特别是配偶或子女没有接受信仰的人。在前面文章中提到的两位失败的牧者身上,已经给了我们在这一方面的教训。因为在家庭中常常能左右父母思想的常常是儿女私情,虽然圣经告诉我们,爱主要胜过爱儿女,但很多信徒都做不到这一点,愿神怜悯,在教会用人上要引起重视!
在我接触过的一间教会,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教会领袖从来不参与教会的财务管理,而是定期察看账目。会计、出纳、保管人员都不是领导的直系亲属。在管理教会奉献箱上,是由三位弟兄姊妹来管理,有三把锁,三把钥匙分别在三位各自手里。教会管理人员要想花教会的钱,必须三人同时到场。管理好教会的钱财,是对教会弟兄姊妹爱心的负责,同时更是为教会发展负责。所以完善教会管理制度不是教会走了回头路,而是更好地保障了教会的发展,也使教会管理人员免于受到末世更大的试探。愿神保守祂的教会。
(本文作者是辽宁一名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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