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应为传道人购买保险的九个原因

作者: 毋忠毅
来源:福音时报
2018-01-31 09: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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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让我们学习2018年2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九条: 宗教教职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障并享有相关权利。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照规定为宗教教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购买保险教会范围:这里说的教会应该包括三自教会、具有一定实力的家庭教会和没有登记的、具有一定规模非三自的“准教会”及从事基督教事工的其它组织形式,如网络、媒体、社工等基督教新教基层组织。

保险的定义:这里说的保险应该是五险一金或五险两金,即: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及新近提出的企业年金。具体应该根据教会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基本的保险和保障,如果要购买保险,这两项是必须的,否则失去了购买保险的意义。

保险的受益者:我们这里说的受益者就是给谁购买保险,谁是被保险人、受益者。笔者认为最起码要给教会那些专职的、没有其它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的教牧同工购买。如果条件具备能够为其他在教会做工的人员购买更好,甚至可以为他们购买一些商业保险来补充五险的不足,比如大病保险、癌症、白血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财产损失险、人寿险等险种。

笔者认为,教会应该为专职传道人或其他服侍同工购买保险,至少有以下九个原因。

一、荣神益人。

神就是爱,主耶稣为我们流血赎罪,我们的一切都是三一神所赐给的。教会为传道人等教牧人员购买保险同样彰显神的爱,充分体现对服侍神的同工的爱,受到益处,体现了仁爱、喜乐、和平、恩慈、良善、信实、温柔等,践行了若彼此相爱,世人就知道我们基督徒的教诲。而且被投保的同工和信众们也会看在眼里、暖在心头,感觉信望爱就在身边,岂不是荣神益人吗?

二、守法。

凯撒的归凯撒,这个道理大家都懂。我国《劳动法》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及《社会保险法》均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购买社保和医保。我们教会要爱国爱教,更要遵纪守法,依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为传道人购买保险就是一个标准和体现。我们教会不能由于“特殊”而游离于法律之外,甚至违法,那样,如果被投诉或查处是抹黑神。

三、传道人有保障。

购买社保和医保等保险,可以解除传道人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在退休后有薪金保障生活、生病了能够得到及时的医治,发生意外有理赔,可以安心、放心、舒心、专心的来服侍神、牧养会众、传福音。教会要为传道人的长远着想,以人为本对传道人尽可能的给予关怀,不应该无视传道人的现状,只使用不给与,没有保障,心底不安。

四、退休有利于改变教会“老人政治”。

现在中国教会,以三自教会为主的“老人政治”即教会领袖老龄化的问题引起了众多信徒的议论,也确实是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很多,购买保险就是其中一条。有了保险,到了退休年龄,传道人就可以安心无忧的退休,不至于八九十岁还在教会领袖的位置上占着,( 笔者无意贬低老年同工,我也是老年同工的一份子。)退休的传道人把自己的事工、把教会交给年富力强的同工来做,有利于进教会的年轻化、现代化和复兴。

五、形成具有中国特色教会的保险制度。

教会有许多制度,但是在养老退休方面的制度不是很完善和具体,甚至没有,在一些乡村基层教会尤甚。如果把保险和退休制度确立完善,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教会制度之一,就会从教会内部制度上有了保障,有章可循,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我想这一定也是神所喜悦的。

六、有利于教会信众的凝聚力。

为避免欧美一些教会衰落的前车之鉴,我们的教会真的需要有凝聚力。凝聚力哪里来?有很多途经,本文不做专门探讨。但是给传道人购买保险这件“小事”却是重要。民生小事无小事,同样教会传道人的生存也无小事。这件事做好了、落实了,就会进一步使传道人和所有同工看到希望、看到慈爱、看到前途,因而增加教会的凝聚力。还担心信徒流失吗?还为教会缺少资金忧虑吗?那就舍得做一些类似为传道人购买保险的实事吧。

七、避免教会因为无保险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

保险是什么?买保险就是把自己的风险转移出去,而接受风险的机构就是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得到了保障、经济的补偿、给与,能帮助个人或机构减少经济负担和危害。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教会也是一个社会和机构,传道人要生活在人间,就要面对生活和疾病,面对生老病死,也难免出现风险问题,那为传道人购买保险也会避免上述的尴尬,也不会因为没依法购买保险被告上法庭或劳动仲裁,其实也是把传道人出现的疾病、养老、意外等风险转移给了保险机构,如果教会有这种能力何乐而不为?

八、会有更多的年轻人愿意服侍神。

中国教会的希望在年轻信徒身上,而不是我们这些老年人。为使有更多的年轻人来到教会、复兴教会,需要年轻人;为改革中国的教会、注入新的力量和理念,需要年轻人。如果教会都能够完善健全各项福利待遇制度,包括保险制度,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这不也是吸引年轻人来服侍神的一个福利待遇吗?在教会,奉献是必须的,应该的,但是不能一提福利待遇就谈虎色变、大加攻击。没有一个温馨、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凭什么你来吸引年轻人?起码的人身保障、保险有了,是必须的一个硬件。

九、有利于和睦、和谐。

圣经里要我们“寻求和睦,一心追赶。”(诗34:14)而为传道人购买保险,减轻他们的后顾之忧就是一种和睦的方式。不和睦有诸多因素,其中就有传道人对自己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和疾病等顾虑和担忧。有人会说,不应该呀,应当一无挂虑。你不给解决这些问题如何让他们一无挂虑?再说,购买了保险也是感谢神的恩典和赏赐呀、也是一种工价呀!有了保障、有了和睦、有了和谐,才能一无挂虑的一心追赶。这也是和谐教会、和谐社会必备的条件之一。

综上所述,教会为传道人购买保险是一件“多赢”的好事。我们是基督教教会或组织,本身就是爱人的,而爱人不能口惠而实不至,停留在口头上、字面上,那不就是传道不行道,照完镜子人走了,镜子里面空空如也吗?

有条件的教会或基督教组织还是要为传道人设身处地考虑、为教会长远之计考虑、为基督教在中国的兴起,就从为传道人购买保险开始,从一点一滴开始打好基础吧。

 “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后13:14)阿们!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辽宁鞍山一教会同工。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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