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收到这么一条信息,“我这里有的信徒说,信徒在哪个教堂听道,其十分之一的奉献一定要奉献你听道的这个教堂,说这是《圣经》上明文规定的,是真的吗?有一信徒准备将十分之一奉献支持一个贫困的教堂,他们说这不能算十分之一的奉献,是这样吗。听后我也感到很迷茫,他们说得对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先看下《圣经》是如何讲十一奉献的。“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又要把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吃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他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这样,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神。”(申14:22-23)“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一年三次,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他,却不可空手朝见。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华你神所赐的福分,奉献礼物。”(申16:16-17)。
由此可见,十一奉献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当然神要我们奉献,并不是祂缺钱,因为万物都是祂所造的,钱财对祂是毫无意义的。但主要我们奉献,乃是祂希望我们能够遵行祂的旨意,将财宝积攒在天上,不被今世的钱财捆绑着生活,得到真正的自由。
那我们奉献是否必须固定在某一个堂会呢?要明白的是,普天之下所有教会都是属于主的,我们出于信仰、爱心所作的奉献,都是为了主的圣工和帮助有需要的肢体。这其中何来堂会、宗派之分呢?只要我们是按着心灵和诚实,把奉献款投入任何教会的箱子里,都是十一奉献。都是向主的感恩,拓展天国事工。因此,没有必要纠结于在某个堂会奉献。
那么认为必须在固定堂会奉献的说法又是从何而来呢?其实这背后多少有点堂会的本位主义,想要“肥水不流外人田”。但是这种想法虽然有点问题,可也是能理解的。每个堂会都要供养牧者传道,开展各样事工,接济困难的信徒等等。而这些事都离不开钱。如果堂会没有固定的奉献,是很难支持教会的正常运转的。因此,要求本堂的弟兄姐妹在此奉献是合宜的。
尽管这种说法可以理解,但如果将其做为律法,要求必须在此奉献,到其他堂会奉献无效,那么就违背了主的旨意。因为任何奉献款都是分别为圣,属于神的,而非某个堂会。教会只是通过所得款项,开展各样事工而已,并没有其所有权。而极端要求信徒必须在哪奉献,在哪奉献不算,显然是僭越了主的权柄。
对于信徒来说,如果看到某些教会有缺乏,出于爱心将十一奉献给她们是荣美之事。但正常情况下,还是在所属堂会奉献比较好。毕竟所有教会都需要支持,只有本堂信徒的奉献,才能保证其经济来源的稳定,更好地从事各样事工。更何况,信徒在堂会礼拜、侍奉,多少也是有感情的,多在此奉献也是一件美事。
总之,信徒要把十一奉献放在哪个堂会,都是向上主奉献,并无在哪更属灵的问题。不过,出于堂会事工的稳定性考虑,本堂信徒如无特殊情况,最好在本堂奉献。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福建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