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中国化”是近日叫得最响的口号,但在教会的一些牧者、长执及信徒中间仍有不少疑虑,甚至引起教会及社会分裂的意见。因为对不少信徒来说,中国化是否一个政治运动?目的是否将基督信仰核心扭曲、改变信仰、教义甚至修改圣经?但是对于社会中的非信徒大众来说,亦有人以为中国化的目的,是否使中国人更容易接受基督教信仰?是否帮助基督教的传播?这些促使分裂的猜疑,并不利于建立一个和谐的教会和社会!目前,我们已经有不少从历史、教义、政治、文化、哲学等角度切入的讨论,然而,基督教是“一本书”的宗教,圣经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础,若没有从圣经的角度探讨,定必事倍功半。我们尝试从以下三个圣经角度探讨:
一、上帝是一位向人启示的上帝
基督教的圣经被视为上帝向人的启示,也就是上帝向人主动说话的书;说话必须有发言者和聆听者或受话者,而上帝必须用人能够明白的语言向人说话,而非用天使才能明白的语言。所以在圣经形成的历史长河中,圣经记录了上帝与人的对话和互动,是“神言”成为“人言”。圣经的原文就是使用当时、当地的“人言”,但必须翻译成各国各族的本土语言才能使各国各族的人听到“神言”。而且,这些由圣经原文版本,翻译成各民族的不同语言的版本,必须与时俱进,随着“人言”在时代中的变化不断重译,故此在不同时代出现不同译本的圣经,这样人们才能在时代变迁中,透过”人言”明白“神言”。
根据基督教信仰,圣经是上帝的启示,但上帝的最高和最终极的启示,就是耶稣基督——道成了肉身的一个生命;耶稣基督既是神也是人,是神的人间化,而非人的神仙化,这是基督教信仰的起点也是核心。故此,基督信仰中国化,正是约翰福音1章14节的意思:“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本文引用之经文为和合本2010修订版)对今天的中国基督徒来说,就是耶稣基督的信仰必须和中国人的具体生活情况结合,信仰耶稣基督的中国人,代表着耶稣基督有血有肉地住在中国人当中,以具体的方式,也就是以中国人的方式表达出上帝所启示的恩典和真理。这样中国人才能明白超越的上帝对人的启示,明白上帝是怎样的一位上帝。
二、上帝和亚伯拉罕的约:既祝福子孙,也祝福万国万族
亚伯拉罕是第一个从独一的上帝所创造却又分散的人群中被上帝呼召拣选的人(创11:1-9;12:1),也是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共同的信仰先祖;而上帝拣选他的同时便祝福他说:“我必使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使你的名为大;你要使别人得福……地上的万族都必因你得福。”(创12:2-3)今天的世界处于后冷战时代,但全球却好像回到第一世界大战1914年时的处境,不同的民族彼此争竞和冲突,灭族的残酷行动在非洲和南欧发生,狭隘的民族主义在全球蔓延,成为二十一世纪恐怖主义的根源。而国粹主义也在欧美抬头。
基督信仰源于犹太教的信仰,亚伯拉罕是犹太人血缘的先祖,但也是强调超民族界线的基督信仰者的信心之父。他是一个民族的先祖却又超越民族的界限,上帝应许祝福他的子孙,也将祝福万国万族的责任和使命放在他们身上。换句话说,若他的子孙没有成全上帝的应许和托负,他们就违反上帝的应许,这正是基督教信仰的原型和特质。上帝在巴别城使人类分散成为不同的民族(创11:6-9),并没有期望他们统一成为一国一族,没有期望要抹去各民族之间的差异,却要各国各族彼此祝福而非咒诅。上帝不单是一个民族的上帝,也是万国万族的上帝(罗3:29-30)。
基督教信仰的中国化,并不是民族主义的基督教,而是既有中国特色的基督教信仰,也和具有各国各族特色的基督教信仰共通、彼此祝福、彼此丰富各具特色的信仰内容与经验。西方各国各族的基督教信仰本来就各有特色,不论是罗马天主教(欧洲和拉丁美洲),东方正教(俄罗斯、希腊、叙利亚等),基督新教(德国的路德宗、瑞士及苏格兰的改革宗、英格兰的圣公宗、北美的浸信宗和灵恩派等),全球的基督宗教并没有一个划一的信仰模式和表达方式,只是由圣经正典和历代的信经划了一个范围,是既一元又多元的信仰。中国的基督徒必须负起自己应有的责任和使命去建立中国特色的基督教,同时和全球基督教保持合一的团契。其实这正是新约中保罗的贡献,他按照上帝对阿伯拉罕的应许,要将上帝的祝福不被限制在犹太民族的圈子之内,要实现在被犹太人排斥的外邦人当中;不勉强外邦人接受割礼(加2:1-3;5:1-12),不须守安息日和犹太人的节日(罗14:5-6),不须按犹太人的食物条例来生活(加2:11-14;罗14:1-6,13-23;徒10:9-16),也就是说外邦人可以成为上帝的子民,却不须变成一个犹太人,这就突破了犹太人的民族印记,使上帝不再是犹太人的上帝,也是万国万族的上帝。使狭隘的犹太民族信仰成为了普世万族的信仰,而非将犹太人的信仰成为唯一的模式强加于其他民族身上。保罗的福音强调所有非犹太人皆可以保持自己原有的民族身份而成为上帝的子民,不需要变成犹太人,继续保持每个信徒原有的民族身份(林前7:18-20)!民族和民族之间的隔阂、仇恨和优越感必须废除,但却可以在基督里延续各民族的特色(参罗1:16;加3:28)。所以在早期基督教有犹太化的基督教,希腊化的基督教,其后更有拉丁化的基督教,埃及科普特基督教等各具特色的基督教在基督宗教的合一范围内各自发展,这就是类似近年所强调的全球化与本土化的互动发展,而非彼此排斥。
三、保罗宣教的原则:对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
保罗到今天仍被保守的犹太人视为叛徒,因为他将犹太人以为只属于他们民族的上帝所应许的祝福,竟然在不需要外邦人变成为犹太人的条件下(就是遵守犹太人所强调的民族记号的律法要求),同样可以成为上帝的子民!这正是基督教从犹太教中突破界限,分道扬镳的核心原因,这就是保罗宣讲的福音,使基督教成为了跨越了国族、地域、文化、阶层、性别的界限而成为了真正的普世宗教(加3:26-28)。因此,保罗被称为基督宗教的奠基者并不为过,因为耶稣基督是被敬拜的和被宣扬的对象,而非基督宗教的创始人。保罗能够成为奠基者亦非有意识地要创立一个新的宗教。在他的书信中,“基督徒”和“基督宗教”的字眼完全没有出现过;整本新约也没有“基督宗教”这名称,而“基督徒”只出现过三次(徒11:26;26:28;彼前4:16),这些书卷相信都是在保罗殉道之后才出现的。那么为什么保罗被称为“基督宗教”——第一世纪的新兴宗教的奠基者呢?除了以上提及保罗福音的核心内容外,重要的是他因为这福音而引申的宣教原则。在哥林多前书9:19—23中揭示了他的原则:“对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赢得犹太人;对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赢得律法以下的人。对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赢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上帝面前,不是没有律法,而是基督的律法之下……凡我所做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共享这福音的好处。”
保罗以“基督的律法”为他的核心信仰,也就是他信仰的福音不变的立足点。面对犹太人和非犹太人他都可以按他们的民族、文化及生活方式特点而适应和认同,只要这些特点没有和他信仰的福音核心有冲突。具体例子在罗马书14章1节至15章13节,“信心软弱的人”(指罗马信徒中谨守犹太律法的人,主要是犹太信徒)和“信心坚强的人”(不谨守犹太律法的人,主要是外邦人信徒,但也包括如保罗这样的犹太人)的相处互动中说明了保罗的原则;保罗虽然认同“信心坚强的人”对食物的宗教上的理解和立场:凡物皆可吃,但他却要求他们迁就“信心软弱的人”对食物的立场,不吃他们认为“不洁净的食物”,因为他们律法中的食物条例和他们的民族身份直接相关。保罗在这些与民族身份有关的生活习惯和习俗采取分开的态度,他愿意“对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的人”(林前9:22下)。因此,在十六、十七、十九和二十世纪末来中国的西方传教士中,面对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习俗,特别是祭祖之争,分裂为利玛窦立场和反利玛窦立场,即认同中国文化、习俗,包括祭祖和祭孔皆非宗教行为,而是维护中国宗法社会和道德论理的行为,这与中国人的身份和特色有关;另一方则认为这是宗教行为,与基督宗教反对偶像崇拜的立场冲突,基督徒不能参予。这两种立场仍存在于今天的基督徒当中,他们其实延续着西方传教士的立场,没有认真研究保罗的教导和立场,也没有认真去认识中国的文化、宗教和社会特质,也没有将基督信仰和中国人的身份结合,以致在这种情况下被一部分人批评为“多一个基督徒,就少一个中国人”。其实保罗早已在他的时代宣告:“犹太人接受了基督仍然可以做一个犹太人,不须要更改他的身份、习俗和生活习惯”,“外邦人接受了基督也不须要变为犹太人,更不须要跟随他们的风俗习惯,而可以维持一些按外邦人身份的生活方式,只是不可拜偶像和违反道德原则。”基督信仰的中国化,正是让中国基督徒可以维持中国人的身份、风俗和生活习惯,同时是普世基督信仰群体的成员。
结论:
其实,基督信仰的中国化是一个早已经从第七世纪基督信仰进入中国时已经开始的过程,景教的十字架就是坐在代表佛教的莲花座上,并且被代表道教的祥云所环绕;因为基督宗教信仰的上帝在圣经的启示中既是超越的,也是内蕴的;既是万国万族的,也是一个民族的;既是一也是多。在中国的民族中和大地上,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向中国人就做一个中国人,不是外国人。基督教中国化就是使一个中国人堂堂正正地做一个中国基督徒,使中国教会的生命和中华民族、文化的命运认同,对建构中国梦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基督徒的贡献,使中国得到上帝的祝福,也使中国去祝福万国万族。
|作者简介|
卢龙光牧师
香港中文大学崇基神学院荣休院长、现任客席教授及高级研究员(荣誉),曾任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基督教研究中心教授及主任。
(注:本文发于“信仰和学术”微信公众号,福音时报蒙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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