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对待伤害自己的人?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一个群体甚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解读。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既希望自己不会去伤害别人,也希望别人不要伤害自己,两厢各自安好,彼此互不侵犯,能够保持这样的状态最好。当然,若是有人伤害自己,那也绝对不会善罢甘休,定会追究到底。正如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概括而言,可以说旧约时代摩西的律法也是本着这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精神制定的,大家对旧约律法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若要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句话,可能就是常挂在嘴边的:“以牙还牙,以打还打”这句话了,就如摩西说:“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利24:20)
以对等公正的原则来处理问题,是我们一贯使用的方法,古今中外,各种宗教可能都是如此。这样的处理方法,最为公平公正,一方面保护了受伤者避免可能受到的二次受伤害,也为其讨回了公道,保护了当有的利益权力。另一方面,也让伤害别人的人得到了相应的惩罚,接受一定的教训;同时,也是可以借此惩前毖后,避免更多的人重滔。
当然,这种“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式的处理方法,并不是圣经中唯一一种处理此种问题的方法。在圣经中特别是新约中还有启示另外一种处理方法,就如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中所说的:“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12:20-21)
这种处理方法,明显与前一种追求公正公平的处理方法不一样,这里追求的是宽容大度,谦虚忍让,要反其道而行之,把对方所不该得的,给他得着;在对方有需要的时候,积极的帮助他;最为关键的是不能被罪恶所左右,反要以善胜恶,与罪恶划清界限,不沾边。如此行的话,不仅不会伤害到自己,反而会使他自己感到羞愧交加,自叹不如,如同火烧一般痛苦。
使徒保罗是以善胜恶的榜样。使徒保罗在没有信主以前是一个充满仇恨的人,对基督教充满敌意,到处追杀基督徒,司提反为主殉道,被乱石打死时,他就在现场,是直接的参与者和见证者。但,自从他信主以后,仿佛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不再仇恨别人,更不再敌视基督教,反而为主受了很多苦,到世界各地传福音,面对各种逼迫患难,全盘接受,毫无怨言,也没有求主加罪那些伤害他的人。
使徒保罗在所写的《腓立比书》中提到:“有的传基督是出于嫉妒纷争,也有的是出于好意。 这一等是出于爱心,知道我是为辩明福音设立的;那一等传基督是出于结党,并不诚实,意思要加增我捆锁的苦楚。 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无论怎样,基督究竟被传开了。为此,我就欢喜,并且还要欢喜; (腓1:15-18 )
保罗是在监狱当中说这些话的,根据他坐监的背景来看,他之所以坐监不是因为违法犯罪,乃是因为传福音,就如保罗所说:“以致我受的捆锁,在御营全军和其余的人中,已经显明是为基督的缘故。”(腓1:13)显然可见,保罗虽然为福音坐监,但教内仍然有很多的人不领情,仍然要加增他捆锁的苦楚。保罗是如何对待这样的苦楚?
“这个捆锁的苦楚”,可以指教内的一帮人为了拉帮结派而传福音,不仅有损于教会的团结,还刻意的疏远保罗,另立门派。这对保罗而言是个伤害,因为这种人虽然在传福音,但是出于对保罗的嫉妒和拉帮结派,于使徒保罗个人和教会而言都是个伤害。也可以指一帮人利用保罗的坐监,来散播一些谣言,如攻击保罗使徒的身份,等等。
不管别人是怎样对待保罗,反正保罗的态度是很明确的,没有记仇,也没有向主伸冤,更没有要求“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式的报复。反而是心中欢喜,毫无介意,只要基督被传开了,不管用何种方法,出于何种目的,都是没有关系的,自己受到一点伤害也是无妨的。因为毕竟基督的福音最为重要,其他一切都可以靠边站。
这就是保罗对待伤害他的人的一种处理方式,宽容大度,不斤斤计较,乐于求成,自己受到一点伤害也无妨,仍然能够保持喜乐的心。当然,使徒保罗之所以能够如此,在于他看的开、宽容大度,不会斤斤计较。另一方面而言,更在于他有一颗完全靠主的心,以基督的心为心,以基督的利益为利益,只要基督得荣,自己受损也无妨,永远以基督为第一位,就如他自己所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安徽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