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来源:微言宗教
2019-12-10 18:08:49
分享与播放

2019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新修订的《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将于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启动以来,省委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由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的修法工作领导小组,先后赴省内外开展大规模修法工作专题调研,组织宗教界人士、党政领导干部、统战和宗教工作干部、专家学者等召开30余次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历经8次集中修改。新修订的《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针对当前湖北省部分地区宗教工作体制机制运行不畅、基层宗教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宗教团体履职能力偏弱、宗教院校管理及教学制度不完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不足、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不高、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治理不力等问题给予了积极回应,并就治理佛道教商业化和景区借教敛财、防范校园传教、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新修订《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共9章65条,分为总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法律责任、附则等九个部分。

原文阅读

版权声明

本网站来源标注是“福音时报”的文章版权归本站所有。未经福音时报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作者与链接地址(URL)。其他公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请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fuyinshibao2006)联络我们,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 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擅自转载本网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网站、刊物和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内容,因本网不拥有其版权,如需转载,必须与相应提供方直接联系获得合法授权。 违反上述声明擅自使用福音时报以上内容的,福音时报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