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把执着的对象搞错了!

作者: 赵雅各
来源:福音时报
2020-11-25 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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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则寓言故事,名字叫《猴子等果子》。

有一群猴子在树间嬉戏,忽然,它们发现在一棵大树的顶端挂着一枚果子,那枚果子又红又大又鲜,看上去那个果子一定好吃极了。然而,那颗果子是悬挂在树的顶端,要想摘到实在是太危险了。猴子们不敢上去,只好在树下面等那枚果子自己掉下来。

一天两天过去了,许多猴子没有了耐心,不再等了,一个接一个走了。最后,只剩下一只很执着的猴子毅然决然地在等。它说一定要等到这颗果子落下了。它从夏天一直等到了秋天。终于在秋末,那枚果子从树上掉下来了。然而,这颗果子内心已经霉烂,掉在地上时,已经成为了一滩泥巴。这只猴子一见此景,哭了个昏天黑地。

这则寓言故事给我们人生的启示是:执着,固然是一种可贵的品质,但是,如果将执着的对象搞错了,执著就等于顽固、愚蠢,是可悲的。

看到这则寓言故事后,我想到了一位牧者讲述的一件事情。

有一个老姊妹原来是开包子铺的,生意虽然不算很好,但维持家庭还是可以的。她的婚姻很不幸,丈夫离开了她,她一人带着两个女儿生活。更不幸的是,她在十六年前遭受了车祸,导致了身体残疾。在这十六年间她为了讨回“公道”是不断打官司,要索赔。在这期间,肇事方已经给她支付了五十多万,但这位姊妹仍然感到不公,因为这五十多万没有把她的病医治好,所以她很执着,一直坚持打官司。从发生事故那天开始,她就开始不断地上访,不断地打官司,一直到今天,十六年过去了,当年许许多多的证据已经没有了,但她还是坚持要打下去,她要在这个世界上寻找她想要的“公义”。

十六年间,她没有去聚会,没有亲近神,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打官司上。十六年间因打官司,她疏忽了对家庭的关心,疏忽了对两个孩子的教育,如今两个孩子都已经很大了,但都很不懂事,常做出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大女儿到了恋爱的年龄,则表现出同性恋的倾向。这位姊妹把这一切都归罪肇事者,却没有反省跟自己错误的“执着”有关系。

在此我并不是说基督徒不可以去打官司告状,但我总觉得,如果将执着的对象搞错了,最终的结果是可悲的。圣经告诉我们,世上的人都是罪人,没有一个完全圣洁的义人,如果要求人能行出满足所有人诉求的公义,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况且我们所追求的“公义”并不是出于真理,如果我们把时间、精力都花费在这方面是不值得的。人不能活在过去的怨恨中,想想人生有几个十六年能经得起这样的“执着”?如果我们还不反省,结果就会像那只执着的猴子,最终等来的一定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因为我们将执着的对象搞错了!

在圣经中提到约瑟所受的冤屈,他先是被亲人卖到埃及,然后在埃及他的主人家又被冤枉下到监里,受尽了冤枉的苦。但约瑟没有凭着自己的努力去寻求所谓的公义,而是依靠神改变了自己的处境,最终成为了在埃及仅次于法老的人。

在撒迦利亚书4章万军之耶和华说:“不是依靠势力,不是依靠才能,乃是依靠我的灵,方能成事。”在箴言书3章5节说道:“要专心仰赖耶和华,不可依靠自己的聪明。”而今,很多基督徒不能把信仰融合于生活中,遇到事情不去仰望神,而是靠着自己的能力、聪明去做事情,就像那位打了十六年官司的姊妹,执着地让人心酸。

基督徒要面对现实,要把得、失看轻,把神看重!祂是我们的父,是我们的主,要执着在神的身上,这样的执着,才是拥有智慧的人!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辽宁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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