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宗教院校管理办法》(试行)于2021年11月19日出台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为学习和落实办法具体内容,浙江省基督教两会、浙江神学院于2021年11月30日下午,在会议室举行学习《浙江省宗教院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座谈会。会议由浙江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浙江神学院院长潘兴旺牧师主持,浙江省基督教两会全体同工和浙江神学院全体专职教师参加。
会前灵修会由浙江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浙江神学院副院长陈孝浪牧师和浙江省基督教协会副会长兼总干事、浙江神学院副院长楼世波牧师祈祷,潘兴旺牧师从《提摩太后书》3章14-17节,以“好上加好”为题,勉励全体教师,一、知道跟谁学习;二、确认得救智慧;三、预备行出善事。
会上潘兴旺牧师解释了“办法”是依据《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制定的,是针对浙江实际情况出发补充制定。之后,潘兴旺牧师带领大家逐条学习、逐条解释并落实工作任务,理清了浙江基督教两会、浙江神学院的责任,明白学院各个部门的具体分工,加强了全体教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潘兴旺牧师带领大家开展民主生活恳谈会,使各部门认清了工作职责。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本“办法”非常的及时和重要,更加有利于保障学院开展正常的教学活动,更加有利于推动学院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规范办学体制,更加有利于提升教师研究能力,努力按照宗教院校应当成为展示全省宗教事业健康发展重要窗口的要求,切实使学院能够建设成巩固爱国爱教理念的重要基地、培养各类高素质基督教人才的重要基地、推进基督教中国化进程的重要基地和正确阐释教规教义的重要基地。
最后,座谈会在副院长王以诺牧师的祈祷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