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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的通告

根据《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我厅于3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要求:

根据《办法》规定,福建省内拟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法人组织或非法人组织,应向省民族宗教厅提出申请。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可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方式:

1. 请通过省民族宗教厅官网进行预约登记;
2. 请前往省民族宗教厅行政服务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 省民族宗教厅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省民族宗教厅行政服务窗口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8号省直东湖大院2号楼9层917 联系电话:0591-87668783

我厅已在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官方网站开设“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窗口,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跳转窗口,查询申报材料、下载申请表格、进行预约登记。

温馨提示:

1.由于省直东湖大院近期施工,停车场不对外开放,建议办理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 未进行预约登记也可直接前往窗口办理,但可能会等候较长时间。
3. 递交申请材料时请注意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厅政法处

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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