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我厅于3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要求:
根据《办法》规定,福建省内拟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法人组织或非法人组织,应向省民族宗教厅提出申请。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可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方式:
1. 请通过省民族宗教厅官网进行预约登记;
2. 请前往省民族宗教厅行政服务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 省民族宗教厅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省民族宗教厅行政服务窗口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8号省直东湖大院2号楼9层917 联系电话:0591-87668783
我厅已在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官方网站开设“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窗口,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跳转窗口,查询申报材料、下载申请表格、进行预约登记。
温馨提示:
1.由于省直东湖大院近期施工,停车场不对外开放,建议办理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 未进行预约登记也可直接前往窗口办理,但可能会等候较长时间。
3. 递交申请材料时请注意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厅政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