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知道你姓什么,叫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你从哪里来。大家只知道你是一个女人,在尽着女人的本份。这个世界从来没有正视过你的存在,哪怕一缕阳光,一缕轻风,一片秋天的落叶。然而你确确实实地存在。你并不遥远,你有十月怀胎的艰辛,你经历一个母亲的阵痛所生的,就在你眼前,面对你的悲惨,却视若无睹。不是所有的良知,都败在了金钱和利益面前,你若轻轻地抬一抬头,就能看见蓝天和太阳……
记得很多年前看过一则消息,说的是某一个地方民警去解救被拐卖的母子俩人,民警在附近侦查了好几天,看好了地形和地理位置,终于在某一个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迅速出击,解救出了母子二人。等被叫醒的村民拿着锄头棍棒追出来的时候,警车已经飞驰而去,扬起一股尘烟。我还记得曾经在市区周边的一个村子里,发生了一起邻里打架斗殴事件,其中的一方因为派出所有熟人就非常狠毒嚣张。可当所谓的熟人一进村,全村人就跟商量好似的,老人拿着铁锨、锄头,七八岁、十来岁的小孩用起子、刀子扎破其摩托车的轮胎。而且很快人都跑没了。最后以一位当事人躺在地上动不了而告终。这在当时很是被大家“津津乐道”了一段时间。后面的事情就不知道了,因为那时还没有手机,更谈不上网络。
而今天,铁链女事件在大家的努力下坦然落幕了。它让我们明白,良知是要用法律和法规去唤醒的。否则的话,他们会一直处于愚昧无知中,还自以为聪明。
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没有买卖,就没有犯罪。被拐的何止是女人,更可恨的是人贩子还拐卖孩子们。我们常常会看到两个大人送一个孩子上学放学,公交车挤得满满的,学校门口接孩子的人比学生还多。我们明明处在一个又文明,又和平,有法治的社会,为什么常常担惊受怕呢?
今天看到一则消息,一位人大代表提出了硬核建议:
我认为买卖同罪是可行的。对于买方的定罪要重于卖方。现在的三年起刑量刑太低,建议视同绑架罪十年起刑,“买家”十年起刑。还有,对来历不明的妇女儿童进行彻查。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反拐工作。
愿天下无拐!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陕西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