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是否可以放债取利?

作者: 漫漫
来源:福音时报
2022-06-16 15: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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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会中,曾遇到一位老姊妹,要我为着他们家的债务问题祷告。简单来说,就是他们家和其他的几个人合伙放债给人,以赚取高额的利息。现在的情况是有一个合伙人携款跑掉了,他们家损失了一大笔钱,还有一些一起凑钱的人找不到跑掉的这个人就天天来堵着他们。所以如果现在这笔钱追不回来,那这日子就真的很难过了。所以要我为他们代祷。在为他们祷告的同时我也在想另一个问题,基督徒如何面对这放债取利的事呢?《圣经》中有没有这样的教导?是否可以放贷?有哪些注意点?这便是我们今天要分享的。

其实,《圣经》中确实有不可放债取利的经文,如“他不可放债取利”(参诗篇15章5节),又如“你借给你弟兄的,或是钱财或是粮食,无论什么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这样,耶和华——你 神必在你所去得为业的地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申命记 23章19节至20节) 接下来,我们将从以下四种对象入手来讲述四种情况,以此使我们知道究竟该怎么做。

一、既是弟兄,又是穷人

当我们遇到的对象既是我们的弟兄,又是穷人的时候。经文告诉我们,“你借钱给他,不要向他取利;借粮给他,也不可向他多要。”(利未记 25章37节)。不论是高利还是低利,我们都不可取。甚至如果你有条件的话,你还可以不要他偿还。因为有经文说:“借给别人不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大了”(参路加福音6章35节)。这时候可能会有人产生疑问,借给他们不仅不要利,还不要偿还,那不是亏大了,其实不然。因为经文也告诉我们,“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箴言19章17节)因此,当我们遇到的对象既是我们的弟兄,又是穷人的时候。如果你有足够的条件,他又真的有什么特殊的难处,比如生病、孩子上学、结婚等等,我们能帮就帮,能借就借,偿还的话也最好不取利。

二、不是弟兄,却是穷人

当我们遇到的对象是穷人,却不是我们的弟兄的时候,我们处理的方法也是不一样的。经文说:“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的弟兄不可取利。”(申命记23章20节)也就是说我们是可以从中取得适当的利息的,但要注意分寸。如果你本着爱心的原则帮助,不收取利息,那更是蒙主喜悦的。如果这个人有感恩的心的时候,还会因此生出感恩,我们也间接地为主作了见证。

三、不是穷人,却是弟兄

当我们遇到的人是弟兄,但他却不是个穷人,我们又该如何?这时候他的借款可能并不是因为什么急事,或许是因为要做生意,又或者是要投资,或者资金周转。如果资金过大的话,我们完全可以按着借贷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运作,一切按着法律来执行。

四、不是穷人,不是弟兄

如果我们遇到的对象既不是穷人,也不是弟兄,我们又该怎么处理?对于这种情况的,我们只能说如果他真的是值得你信任的,你愿意借他的或者想赚一些利息钱的,这也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有一个注意点,要“以义取利”,就是要收取合理的利息,不要因为想多赚些钱就故意地卷入不合理的借贷中,比如有人以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来放取高利贷,这便是不合理的。因为根据国家的文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是不能超过本地区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如果超过这个规定,便是高利贷,将不受法律保护,这便是我们不提倡的。有人想赚取更多的钱便去放高利贷,有些基督徒眼红了就参一股,投资了钱,想着能够多分一点。但这样的行为不仅是违背信仰原则,也是违背法律原则的。所以,这能不能做,我们心中自然就应当有一杆秤了,如果你还执意去做,那后果自然是我们自己承担了。

综上所述,《圣经》不是反对任何的借贷取利做法,而是反对高利贷,也反对向穷人收取任何的利息。当然,这也不是叫我们一定去取利,如果你真有条件,能够无偿帮助人最好,不要以为这是吃亏的事,那是做在上帝面前的,是蒙福的。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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