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Idols, Images),指除耶和华上帝以外的一切崇拜对象。主要是雕像,也可以是图像、标记或符号。一般是用木、石、泥、铁、银、金等制造。体积可大可小、形体各异,如金牛犊,亚舍拉(推罗人的海神,女人形),大衮(非利士人的农神,人身鱼尾),巴力(迦南诸神之首,人形、头上有羊角),希耳米(罗马人的神,脚上长有翅膀),亚斯他录(迦南女神),亚底米(以弗所人的多乳房女神),丢斯(罗马人的主神,一位慈祥的老人),摩洛(亚扪人的神,喜用人作播祭)等。(详见《基督教词典,第361页》)
谈到偶像,有人会马上想到那木制的、金的、银制的、石头、泥土等制作的偶像。没错,那是偶像。其实,这些偶像没有什么大了不起的,死的而已。在我们的信仰里最令上帝憎恶的是信徒心中的偶像,也是我们必须警惕的。
思高本圣经属于基督教三大宗派之一的天主教的经文。与我们新教的和合本圣经有所不同。比如篇幅章节和和合本不同。在思高本圣经中有一篇经文叫做《巴路克》,在以西结书(思高本称之为“厄则克耳”)前面。这篇经文是我们新教圣经中没有的。在这篇经文中,对偶像总结了“五无”,今天我们来分享。
据经上介绍:巴路克先知(和合本圣经称作巴录)是和耶肋米亚(和合本称为耶利米)同时代的人,而且是这位大先知的忠实弟子,也曾作过他的秘书“当着我叔叔的儿子哈拿篾和画押作见证的人,并坐在护卫兵院内的一切犹大人眼前,交给玛西雅的孙子尼利亚的儿子巴录。当着他们众人眼前,我嘱咐巴录说”……(具体参见和合本圣经耶利米书32章:12-16节; 36章:4-32节)
巴路克概括了偶像的“五无”,具体如下:
1、偶像无能
偶像无能到什么程度?“神像的舌头是匠人琢磨的,再包上金银;都是假造的,不能说话。”(思高本圣经巴路克6章7节)有舌头不能说话、有眼睛看不到、有耳朵听不到,“有些右手执剑持斧,却不能拯救自己脱免战争和强盗。”(巴路克6章13节)自身难保、任凭被毁坏,极其无能。
2、偶像无用
无用到什么程度?“它们的脸面已让庙里的火烟熏得乌黑;蝙蝠、燕子和雀鸟,都在它们身上头上飞舞;同样,猫儿也任情跳跃:”(巴路克6章20至21节)
“正如人做的器皿,一经破烂,就失去了用途;安置在庙里的神像,也是这样。”(巴路克6章15节)看来偶像是废物,破烂之后就是一滩泥或废铜烂铁,极其无用。
在和合本圣经旧约士师记 6章30至31节中约阿施有著名的对话:城里的人对约阿施说:“将你儿子交出来,好治死他,因为他拆毁了巴力的坛,砍下坛旁的木偶。” 约阿施回答站着攻击他的众人说:“你们是为巴力争论吗?你们要救他吗?谁为他争论,趁早将谁治死!巴力若果是神,有人拆毁他的坛,让他为自己争论吧!”就是说偶像是假神,毫无用处。
3、偶像无知
既然有耳不能听、有脑不能思考,那一定是无知、无感觉的泥胎、木雕、金银铜铁等偶像。
“人给神像包上金银,为光华美丽,但若没有人擦去锈污,它们不会光亮;因为即在被铸造时,它们已毫无知觉。 不论人用什么价钱将它们买来,它们总不会生气。”(巴路克6章23至24节)无知的、死气沉沉的,拜它干什么?
“看哪!他们和他们的工作都是虚空,且是虚无。他们所铸的偶像都是风,都是虚的。”
4、偶像无力自救
偶像、偶像,如同玩偶、木偶、布偶等,岂有能力自救?“这些包金包银和木制的神像,不能救自己脱免强盗和匪徒;比它们更有力的人夺去了它们的金银,和它们穿的衣服以后,安然离去,它们竟不能自助自救。”(巴路克6章57节)自己救不了自己的偶像,还指望它救人吗?
5、偶像无异是个死尸
木制、泥胎、金属等制作的偶像是人手所造,“就如一个稻草人在瓜果园内,不能看守什么;这些包金包银和木制的神也是如此。”(巴路克6章69节)非常恰如其分的形容!“雕刻的偶像,人将它刻出来,有什么益处呢?铸造的偶像,就是虚谎的师傅;制造者倚靠这哑巴偶像有什么益处呢?”(和合本圣经哈巴谷书2章18节)偶像就是这样的稻草人、哑巴,虚晃的,看着挺吓人,实际如同死尸一样,拜偶像干什么?
综上所述,巴路克先知告诉我们:“由此可知它们并不是神,不应害怕!”(巴路克6章28节)
弟兄姊妹,在出埃及记20章3至4节神告诫我们:“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神要我们清楚:祂是我们唯一的一位——不是第一位,是独一的一位。我们行事为人,一切以祂的吩咐为依归,祂必会祝福。神希望我们完全被祂占据,按祂本子办事,按祂的旨意去扮演各种角色,信仰生活化,生活信仰化。
那么我们要注意,在现实信仰和生活中我们可能让许多其他的人事物成为自己的神,例如传道人、金钱、名望、工作或者是享乐。一旦我们一心一意地以此为个人的追求、安全感的来源、生存的意义,这一切就变为我们的偶像和“神”。谁是“别的神”呢?凡爱一个人超过于爱神的,那个人就是他“别的神”。那不是说我们不需爱人,我们应当爱人,但是我们不能把人放在第一,神是第一位的。
说到偶像,我曾经遇到这样的事情:有信徒引用本节经文,禁戒照相、录像、美术绘画、雕塑,甚至禁止观赏电影、电视、博物馆、不能去风景区参观历史文物等,这样的看法并非神的本意。神在建造会幕和圣殿时,还特别选拔巧匠,更赐智慧、聪明给他们,使他们能制作基路伯、狮子、牛、棕树、石榴等对象,是吧?比如出埃及记25章18至19节记载:“要用金子锤出两个基路伯来,安在施恩座的两头。这头做一个基路伯,那头做一个基路伯。二基路伯要接连一块,在施恩座的两头。”“锤出来”不就是制作吗?那是圣殿所需要的,并不代表是偶像。比如有人污蔑我们的教堂高耸的十字架是偶像,那是胡说八道。神在圣殿所需的十字架、金灯台等,那不是偶像,是我们信仰的一种庄严和象征。我们信徒用现代的技术手段拍照,比如受洗的时候、赞美的时候等等,有什么不可以?那也是传福音的一种形式,是荣耀神的。
“偶像必全然废弃。”神是灵,不能用任何偶像形像来表现祂,比如在家里挂上基督的画像,然后摆上供品等,那是不行的。神是那充塞宇宙的道,运行于人类历史中,祂掌理万有,不受人的限制,更不为人所用;凡自制神像、雕刻偶像,或用任何形式来代表神加以膜拜的,都是罪,包括今天把金钱、性欲、知识、官位等等奉之若神明的行为在内。神的“忌邪”与祂的圣洁极有关系,祂不能容忍百姓把祂应得的尊荣归给偶像。我们也不应该将爱神的爱归到人的身上,成为“名人”“明星”“名牧”等等的粉丝,我们不能爱人而不爱神。我们的信仰里没有偶像、我们的信仰里不允许有偶像。我们要认识到偶像的“五无”,把外在的偶像、心中的偶像一并除掉,唯一信仰的就是三一的真神上帝!
亲爱的读者,愿赐平安的主随时随处亲自给我们平安,愿主常与我们众人同在!
(本文作者福音时报特约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