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慈爱绝非空洞,却是实实在在体现在他的行动中,体现在其创世、护理、救赎等伟大行动中。上帝的爱是如此长阔高深,以至于只要人稍存感恩之心便会立刻看见上帝的恩典,看见他无微不至的看顾,看见他在我们生命中所作的奇妙善工。如此说来,“爱”就是上帝最根本的属性吗?上帝其余的道德属性都是从“爱”中派生出来的吗?首先,我们必须承认,“爱”的确是上帝道德属性中最伟大的属性之一,因为“爱”是上帝进行创造、护理及救赎最主要的推动力之一。奥古斯丁对于上帝三一奥秘的诠释也突显出了“爱”的重要性,他甚至说“圣灵”就是维系“圣父”与“圣子”的爱。可见,“爱”在永恒中便已经存在。不过,当我们思考何为上帝最根本的属性时,我们的思考必须结合整本《圣经》的教导及基督教教义的不同面向。上帝在道德层面的根本属性必须兼容上帝全部的作为,包括上帝的拯救与审判。那么如果“爱”是上帝最根本的属性的话,如何解释“地狱”的存在呢?虽然如此,“爱”仍是上帝最重要的道德属性之一。我们已经说明了上帝的爱在创世、护理及救赎行动中的体现,本文将继续讨论其余的方面。
一、上帝的怜悯
上帝的爱固然是一种具体的爱的行动,但“爱”本身并非只是行动。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三章揭示了“爱的真谛”。为了澄清“爱”是什么,从一开始他便界定了“爱”不是什么。在保罗看来,“爱”是一种由内而外的生命,生命必然表现为行为,但行为本身并非生命。因为有些行为完全是一种缺乏爱的行为,它只有光鲜亮丽的外表,却没有爱的实质,就如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另外,在耶稣时期,那些谨守摩西律法的犹太教拉比们似乎也很有爱心,他们经常周济穷人。但他们的行为并不是出于爱,而是出于自我炫耀,想要借着所谓的善行博得人的称赞而已。综上所述,“爱”必须是一种由内而外的真诚流露。
故此,我们也可以说“爱”的核心便是由心而发的“真诚”及“善意”,在对待罪人一事上,上帝的爱则往往表现为对他们的怜悯。比如,福音书记载了耶稣医治大麻风病人的事迹。在那桩事件中,耶稣在实施医治的过程中,用手摸那麻风病人。然而这个举动非同凡响,因为这并非只是表达普通的友好,就好比拍拍朋友的肩膀那样。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大麻风不仅是一种传染病、绝症、更是一种受咒诅的标记。这样的人,都是别人躲避的对象,怎么会得到人的亲近、甚至抚摸呢?耶稣并非没有这样的常识,也非不小心触碰了他一下,而是有意用他的手抚摸他,因为这个动作所要传达的乃是上帝的大爱。在对观福音书的其中一卷上记载这个事件的时候,作者加上了自己对这个举动的注解,他说“耶稣动了慈心”,而这便是上帝对罪人的“怜悯之心”。
“怜悯”并非只是“同情”而已。因为“同情”这个词在中文语境中含有将对方视为弱者的暗示。故此当人想要对另一个人表达同情的时候,最好不要让那人看出你是在同情他,否则他会说,我不需要你的同情。那么上帝的“怜悯”也是如此吗?也只是一种对罪人的“同情”吗?首先,“怜悯”这个词所要表达的是一种类似于母亲对孩子的那种与生俱来的怜爱,母亲如何爱护他的孩子,如何从她的内心深处惦记着他的孩子,上帝对待他所爱的罪人则更是如此。其次,“怜悯”含有“体恤”的意思,“怜悯”的意思不是将对方当成需要同情的弱者,而是从内心深处体恤对方的难处,与对方感同身受,从而表达出一种对对方的真诚的善意。上帝知道人的软弱,故此他深深地体恤他们,忍耐他们,并乐意赦免他们一切的罪孽,上帝的爱在此便向我们显明了。
二、上帝的圣爱
上帝的爱既是具体的爱的行动,又是由内而外的爱的生命。这样的爱在人世间是寻找不到的,只能找到一些类比而已。比如,先知用父亲及母亲的爱来比拟上帝的爱。就父亲来说,上帝的爱有时会表现为一种管教的爱,就母亲而言,上帝的爱则又是表现为怜恤之爱。但上帝的爱显然超越了地上父母的爱,因为父母的爱仍掺杂着不少的私心,仍十分有限,仍不能持续到永远,然而上帝的爱却超越了这一切。故此,我们只能将上帝的爱称之为“圣爱”。
其实,在新约《圣经》中,中文的“爱”在希腊文中则有不同的对应者,至少存在着四种不同的爱,即Eros:男女之间的情爱、Astorgos:血亲之爱、Phileo:非血缘的朋友之爱、Agape:无条件的爱,即上帝的圣爱。这四种不同的爱,前三者都是有条件的爱,不管是因为性的吸引,亲情的油然而生,亦或朋友之间的相互吸引,这些条件促成了对应的爱。唯有Agape是无条件的爱,而唯有上帝拥有这样的爱。因为上帝选择爱罪人,不是因为罪人身上有什么吸引上帝的地方,有什么特质能够让上帝产生爱慕之情。不!在上帝圣洁的光中,罪人的身上没有任何特质可以吸引上帝的,但上帝仍然爱他们,因为上帝的爱可以是一种自发的爱,不需要外在因素的刺激,上帝本就是爱的无尽源泉。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