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如果我们问,人是什么?这个看似不证自明的问题实际上却难以回答。因为我们绝不能只是以人的外貌来定义人是什么?我们绝不能简单地以为有口鼻眼耳嘴脸头颈胸背腿脚并且能直立行走的活物就是人。因为那样的描述并不足以涵括人的全部。恰恰相反的是,我们若只以人的外在来界定何为人,却完全忽略其内在生命的话,也许我们对人的定义就跟对动物的定义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了。那么如果我们要对人的内在生命作出界定的话,又该以什么样的标准来界定呢?人的内在生命又有什么独特的地方呢?换言之,什么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独特因素呢?
一、人绝不是高级动物
如果我们从进化论的角度来为人做一个定义的话,通常的定义便是,人是高级动物。所谓的高级动物的意思就是说,在进化的机制中,生命的形式乃是遵循着从简单到复杂的形式进展的,而人是目前为止在进化的进展中所呈现出来的最高形式的生命体。从本质来看,人与动物没有任何的分别,因为人就是从动物进化而来,人与动物的区别仅仅在于“量的区别”,即在程度上人要高于动物而已。如此说来,人有着明显的动物性,而人性仅仅是动物性的提升而已,人性仅仅是更为文明的动物性。换言之,人就是文明的动物,是披着人性的动物。但这么说来,人并没有真正从动物蜕变出来。如果人仅仅是高级动物,那么所有的文明、包括宗教、哲学及伦理都只是装饰而已,人的骨子里仍然只是信奉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而已。如果是这样,人又如何建设有别于动物世界的美好家园呢?
那么,如果人不是高级动物,又是什么呢?或者我们可以简单粗暴地回答说,人是万物之灵,人就是人。然而人为什么就是人呢?人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人来到这个世界的终极目的又是为了什么?这些问题,难道不是人类正在思考的问题,不也正是人们急须回答的问题吗?当然,这些问题的本身或许就能显示出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因为动物是不会提出上述问题的。虽然如此,如果我们对上述问题,既不愿意采纳进化论的解释,也不愿意接受《圣经》的启示,却只是悬置着、避而不谈的话,不仅不能满足人对于自身意义的追寻,更是会导致人不可避免的“自我异化”。因为当人不清楚自己是谁,不明白自己的独特性,不了解自己存在的目的是什么的情况下,人就容易在这个世俗的世界迷失方向,而随波逐流,最终被这个世界同化与物化,从而导致自我的迷失与异化。
二、人乃是上帝创造的杰作
看来,人绝不能从低于自己或与自己平等的世界来定义自己的存有,因为人的定义不仅不能单从他的形体界定,也不能只从他的功能界定,而必须从他内在的本质予以界定。但进化论明显不能提供这样的界定。人的存有必须联于他的宗教意识,因为宗教意识是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种子,是普遍存在于世俗世界的。从基督教信仰的角度来看,基督教信仰中的创造论无疑能为人的来源及人的存有提供明确的答案,并且指出人的独特性究竟在哪里。从基督教信仰的创造论出发,我们便知道,人乃是上帝按照他自己的形象与样式所创造的活物。人既为上帝所创造,人的定义就必须从这里予以界定。因为上帝创造的教导使我们了解了自己的来源及归宿以及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是什么。
从创造的教导中,我们看到人绝不是由动物进化而来,人虽然是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成,存在着一个物质的身体,需要物质的供应,也受限于物理的规律,但人是上帝照着他自己的形象与样式创造的。人的生命中有着动物所没有的独特内涵。我们可以说,人的里面有一个宝贵的灵魂;人是理性的存在者,也是自觉自决的位格存在者,能思考、有情感、更是能自由地进行自我抉择。这些都是动物所不具备的。人能在他的主动意识中进行有目的有意义的活动,他的一生都在追求着跟意义层面及精神层面相关的东西,人最伟大的追求便是追求那超越自己的终极实在,想要在终极实在那里获得自己存在的意义与价值、甚至是不朽。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