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雷神》。我对里面的怪力乱神没有什么兴趣,又是人凭着自己的想象造的世界观。我发现人总是喜欢以自己的人性来揣摩神的世界,从中国的玉皇大帝到希腊的诸神,从印度的湿婆到北欧的奥丁,这些神都像人类一样有着诸多的弱点,都是慈悲与残暴的混合物,喜爱打打杀杀,最后常常以毁灭而告终——这样的神不是神,只是超人而已。对于我这个尝过耶稣基督的甜美和真实,认识一些真神知识的人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吸引力。
有人说好莱坞商业电影很浅薄,很模式化和公式化,但不知你发现没有,不管好莱坞式的商业电影特效多么炫目,投资多么巨大,其实说的都是人之常情。就拿《雷神》这部电影来说,就有朋友之间的友情、男女之间的爱情、家人之间的亲情,而贯穿在其中的是亲子之情——人类几乎最为坚固的情感联系。发生的故事也是如此,不外乎就是相爱、盟约、背叛、彷徨、救赎、牺牲、思念、痛苦…..,这样的人之常情。人们爱看好莱坞电影,确实有制作技术的因素,但最主要的还是因为里面的人之常情。这样的情感,这样的故事,其实是每天发生在我们每个人日常生活之中的,怪不得我们觉得很亲切呢。
反观中国电影,缺的就是人之常情。中国的电影以扭曲的情感和怪异的故事为乐,与我们普通人的生活差距实在是太远了。不知中国电影从去年那部小成本、无特效的《人在囧途》的大卖学到什么东西没有,那里面就是讲一个人之常情。
作为一部关于神和人关系的书,圣经自然也会将会讲到人之常情。而且其中有一个人之常情的故事与《雷神》的主题极其相似,就是《路加福音》中的浪子回头的故事。
虽然我曾经在博客里重复过好多次这个故事,但我还是要情不自禁地再重复一次。因为这个故事虽然简单,却包含着极深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