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纽约州议会通过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提案。这是美国第六个通过类似法案的州,也是最大的一个州。纽约州罗城华人胜利浸信会的冯伟牧师发表了一篇微博评论说,求神怜悯这片日益堕落的土地!即使有一天若这里法律规定反对同性恋会被判刑,我也仍然要传讲:同性恋是罪。神爱罪人,但神恨恶罪!信靠耶稣,胜过罪恶,出死入生。
基督徒吕丽萍更写下“给力”二字予以支持,并附上“弟兄姐妹转起来”的评论,希望更多基督徒转发。连日来引发网民激烈评论,更被娱乐界名人、同性恋或同性恋支持者蔡康永、关锦鹏、宋丹丹等人冠以“仇视、歧视”同性恋者的“反同罪名”横加指责。身为台湾著名综艺节目主持人的蔡康永,同志身份早在2002年就公开承认。
以下内容转自《火树的博客》
小蔡同志你好:
很少看台湾综艺节目,通过这次沸沸扬扬的“同性恋门”,第一次听到你的名字。
我先声明:我是一名基督徒。浏览了吕大姐博客发的内容,我只看见她客观陈述一个事实,客观表达自己的态度,没发现任何你所指责的“仇视、歧视”的文字或主观臆断在里面。
同性恋是罪,这是圣经里面的教导,在圣洁如烈火一般的上帝眼中,所有违背道德律的行为,甚至心思意念都是罪,不止同性恋一种。作为基督徒,绝不会仇视、歧视任何人,我们恨恶罪恶,却爱所有的人,包括同性恋者,因为有基督的爱在我们的生命里面。“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 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 神里面, 神也住在他里面。”(约壹4:16)基督徒行事为人的出发点,就是荣神益人。“我们各人务要叫邻舍喜悦,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罗15:2)我们期待有一天,同性恋者能够得到有效医治,恢复正常的生活。
再看看你发的那篇博文,应该算是一纸檄文吧?如果是你对吕大姐表达的意思有所误解,情有可原。可惜的是,这篇檄文的字里行间,我看到的是一个充满挑拨离间、充满煽动语言的险恶用心。你是想通过对待同性恋的不同态度,激起不明真相的人们对基督信仰的反感排斥吗?
爱并不代表纵容,为人父母的都能体会。有一句话:“自由的限制是道德的底线。”你听说过吗?任何自由都不是为所欲为,这一点你应该清楚吧?现在你利用的,无非就是人们对民主自由的这个盲点;你利用的,无非就是青少年对传统道德理念的悖逆。
同性恋公开化、合法化就能体现人类文明进步?就能推动民主进程?就能充分实现人权?对此,我个人的观点是:滥用“自由”就是对民主的践踏!公开宣扬罪恶就是对人类文明的强奸!
圣经指出什么是罪,“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正如一名医生客观指出一个人的病症,这是他的职责所在。病人对医生的态度应该是感激还是仇恨?同性恋,不论是生理上的还是心理上的,都是一种病。如果你的朋友得病,你是鼓励他鼓起勇气面对,配合医生积极治疗,还是欺骗他这不是一种病,这是一种时尚潮流?如果挑唆他继续放纵私欲,甚至以疾病为荣,最终结果就是导致他病入膏盲。
小蔡啊,你现在所做的,正是利用你的影响力干预对一种疾病的治疗。看似满含对同性恋朋友的关怀体贴,实际是蛊惑他们放弃追寻对疾病的有效治疗方案。狭义上说,你是让同性恋者断子绝孙,滑向深渊;广义上说,你是鼓动人们败坏伦理纲常,突破道德底线,妄图把人类文明拖回到娈童时代。
你可能还没弄懂,所有美好的感情都是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的!爱情是上帝赐给人的宝贵礼物,其中包含的真挚纯洁,应该是人类情感的升华,而不是堕落。任何扭曲悖逆的因素都是对爱情的亵渎!今天你为同性恋合法化挺身而出,明天你会同情人畜恋吗?
小蔡同志,我们尊重你欣赏同性恋行为的权利,请问你能不能尊重别人不欣赏同性恋行为的权利?你可以放弃对自己疾病的治疗,但不要干预别人的治疗,好吗?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的一生都需要不断修正自己的思想意识。不知道你从小到大,有没有受益于父母的管教?希望你能早日更正自己错误的人生观、道德观、伦理观。最后提醒一下小蔡同志:你应该感到庆幸,你有机会发表违背道德的谬论,正因为你的父母遵守道德,没有成为同性恋者。别忘了向自己的父母献上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