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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圣经看“离婚”的问题

1996年的《妇女之友》杂志上曾刊登一篇文章:一位信主的姊妹嫁给一位不信主的男人,但婚后丈夫屡有外遇,还多次当众对她施行暴力,对她实施残酷的人性摧残。迫害她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她同意离婚。但这位姊妹因着信仰的缘故,坚持逆来顺受,从不反抗,也不张扬,后来她死于家中。当法医检验她的死因时,发现她身上满是伤痕,解剖尸体时,发现脏腑内有瘀血,肠胃内有充饥的棉絮,她因受伤和饥饿的双重打击而失去生命。她的死在当时引发了极大的影响。

基督徒可不可以离婚?有很多“传统”和“保守”的信徒认为基督徒不应该离婚。婚姻中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是上帝给我们的功课。有些人听到这个故事(刚开始没有和他们说结局),立刻就说上帝可能要藉着她向丈夫传福音,并考验她的信仰,只要她坚持到底就会有美好的结局。可不幸的是,结局并不如我们想象得那么美好。或许这位姊妹早点同意离婚,也不至于死。

基督徒应该如何看待离婚问题呢?

1. 犯了奸淫罪。如经文记载:“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19:9)根据主耶稣的教导,如果不是发生了什么淫乱的事情,休妻另娶就是犯奸淫,就是罪。所谓的“犯奸淫”,比如婚前性行为和婚内出轨,与其他人有不正当的性关系,这都是违背上帝旨意的。配偶如果犯罪之后,还是不知悔改,自然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2. 实在抵挡自己的信仰,一心想要离去。经文记载:“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林前7:15)在我们家庭中,如果另一半不仅不信耶稣,甚至还敌视和阻挡信仰,甚至不愿和我们同住,想要因信仰与我们断绝关系,如果实在无法调和,也可以考虑离婚。

3. 虚假的婚姻。有些人的婚姻是虚假的,或是因为联姻,或是因为贪爱对方的钱财,或是抱有其它的目的。不仅如此,也没有婚姻的事实,结婚以后各过各的,就如陌生人一般。在这样的背景下,婚姻充斥着虚假和利益,也没有发生过关系,实在无法真正成为一体,背离了神创造婚姻的初衷,这也可以考虑离婚。

4. 威胁自己生命安全,或将自己引入更大罪恶的。如果对方严重家暴,甚至是威胁到自己的生命安全,有可能会丧命;或者对方犯罪,如吸毒、抢劫等,我们因为遵守上帝的吩咐与法律的缘故不愿意同流合污,也可以考虑离婚。

当然,《圣经》中允许有人离婚,但也不主动支持和鼓励人离婚。若不是万不得已,也不愿意有人走到离婚这一步。总之,离婚的目的不是为了再娶或再嫁,若是如此,也不会被上帝喜悦。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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