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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福利业 或成宗教界慈善发展契机

据《法制日报》消息,日前民政部正在会同国家发改委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福利业的政策意见,拟从融资、捐赠、土地、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条件,进一步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民政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福利事业,这或成为宗教界发展慈善事业的契机。国家宗教局、统战部等中央六部门今年提出,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并界定了宗教界从事公益活动的主要范围,及宗教界从事公益活动的基本形式。

国家重点支持宗教界在以下领域开展非营利活动:灾害救助;扶助残疾人;养老、托幼;扶贫助困;捐资助学;医疗卫生服务;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法律和政策允许的、适合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发挥积极作用的其他公益慈善活动。

宗教界从事慈善活动,是信仰实践的一种体现。美国宗教史学家安德鲁斯曾经说过,“宗教史慈善之母”。“社会服务”也是基督教信仰的最好实践。按照基督教的教义,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不仅要“爱上帝”,而且要“爱邻舍”,要做一个“好撒玛利亚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刘澎教授曾在《宗教与慈善》一文中指出,宗教机构还有一个可利用的重要而巨大的潜在资源,就是正在不断增加的志愿者及其义工服务时间。可见宗教界参与社会服务工作、慈善事业不仅是值得鼓励的,而且是有很大大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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