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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是犯罪吗?

有人认为,提这个问题似乎是非常多余的,因为很多弟兄姊妹都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说,赌博是一种罪。

在中华文化中也把“赌”列在“五毒(嫖、赌、饮、荡、吹)”之中。大家反对赌博的理由一般是,赌博有不劳而获的思想,赌博容易上瘾等。但是也有基督徒却反驳说,他们去赌场赌钱只是如同工作一样,并不豪赌,并他们也有自己的底线,并不会堵得倾家荡产。这些基督徒认为,圣经并没用指出赌博是罪,甚至连赌博这样的字眼都没有,教会认定赌博是罪无非是因为传统的理由,其实没有圣经根据。他们只是小赌怡情而已,无伤大雅。

真是如此吗?并非如此!

对于基督徒来说,尊重上帝的主权过着敬虔的生活,是上帝对他选民的要求。而赌博恰恰违反了这两点基本的要求。

从上帝的主权来说,我们相信上帝天地万物既然是上帝的创造,同样也在上帝的护理之下。世界上任何一件事,都不能超越于上帝的旨意之外,所以,在基督徒的字典中根本不能存在“偶然”、“碰巧”、“缘分”等字眼。虽然有些事看起来似乎是“偶然”、“碰巧”的,但事实上都有上帝的旨意与计划在其中。而赌博的人,却把发财的机会放在一个无定的“运气”上,他们既然想靠着这个无法确定的“概率”的来发财,那本身就违反了上帝的主权。

曾有一篇文章指出,数学家是不可能去赌博的。因为赌博就是赌概率,按数学家计算,如果用一个硬币做实验,连续掷出10个正面的概率应该是1/1024,那就需要多少的时间与功夫呢?并且,在投掷硬币的时候,还会有很多不可知的因素,如,投掷的力度、方式每次并不能保证完全一样,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外力的原因,可见真要连续投掷10个正面其实是十分困难的。对我来说,要靠这个概率的话,还不如依靠全能的上帝。

那是不是基督徒经过祷告之后,就可以去赌博了呢?答案还是否定的。圣经教导我们,基督徒需要经过劳动而创造财富。而赌博本身却不是劳动,因为这并不产生真正的收入。赌博的收入不过是把他人的收入中掠夺过来。故此,我认为,赌博是一种侵略的罪行。设想一下,若是全世界的人都靠赌博来为生,却不去劳动的话,那这个世界如何维持呢?故此,赌博是与上帝所命定的敬虔生活享违背的。

对于基督徒来说,当我们信主之后并没用立刻上天堂,乃是上帝要我们为他做见证。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是,要藉着他和他的后裔赐福给天下的万国万族。亚伯拉罕成为上帝赐福的管道,今天的基督徒也是这样,理应把基督的救世的福音传扬出去,叫人得到永恒生命的福分。若是基督徒因为赌博发财,他应该知道,他所赚的钱乃是掠夺来的,那些赔钱的人就有可能会因此会妻离子散、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这就等于变相伤害他人,这如何成为基督祝福的管道,如此能为基督做见证呢?上帝也不会悦纳赌博收入的钱财,若是把不义的钱财奉献给上帝,非但不蒙上帝的喜悦,反而会成为咒诅。因为这不过是贿赂良心,欺哄圣灵而已。

最后,用两节经文作为这篇短文的结束:
箴言10:16“义人的勤劳致生;恶人的进项致死(‘死’原文作‘罪’)。”
箴言13:11“不劳而得之财必然消耗;勤劳积蓄的必见加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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