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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就是卖国”的反思:担当好自己的责任才可谈爱国

“吸烟有害健康”,这是我们每个人所熟知的。然而事实上,据有关数据统计,当前中国3.5亿人吸烟,被吸烟者更高达7.5亿人。控烟已成我们所必须面对的问题,我国也曾于2003年11月10日正式签署《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然而,在我国控烟成效并不明显。近日这一情况引起人们的热议,媒体更是透露曾有一位国家烟草专卖局官员指出:控烟就是卖国,因为公务员工资的1/10都是烟草行业所出的钱。

查看国家财政数据也的确可以发现,中央财政对烟草业的依赖性很大,烟草行业中央税收占中央税总额的8.32%,尤其在烟草行业地域集中地区,如云南、湖南、贵州等地,地方财政对烟草行业的依赖性极高。

由此看来,控烟的结果必然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一旦控烟强度加大,必然使得不少经常抽烟的烟民买烟的渠道减少,自然减少烟草的销售量,减少烟民的数量。若是仅仅由此看来,“控烟就是卖国”,也并不是毫无道理。

不过,很明显我们都清楚,这种“控烟就是卖国”的说法显然有失事实,这种说法把“爱国”与“促使国家经济发展”混为一谈,因此这种理论很难站立得住。

首先,我们一再强调可持续发展,而控烟事实上更加有利于我国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这也是我们为后代着想所必须要做的。然而,想在短时间内完全禁烟或者很大程度上控烟,也不一定能够取得很好的成效,控烟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国家和公民不断投入精力才能开始并长期坚持下去。

其次,控烟就是卖国,若是能够成立,也仅仅是在暂时的经济发展的领域上才能谈,而控烟所能给出的说法也只能说是“不利于短期内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不能以卖国来定其罪名。

爱国有很多内涵,并不仅仅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明显的贡献才能成为爱国;而且,即使真的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也并不一定就可以说这个人或者组织是爱国的。一个爱国的人,自然会为国家经济发展做贡献;而一个人为国家经济做出了贡献,则不是他爱国的充分条件。

“控烟就是卖国”这种说法,最令人痛心的并不是有关部门是否决定要在控烟上有真实的行动,而是有人抛出这样的说法的时候,让我们看到站在某个位置上的人的思想的不正确,随便的把罪名安放在他人的头上,如此草率,如此轻浮。自然,我们并不敢指望他们成为一个真正爱过的人。

然而,这件事情还给我们另一个反思,就是我们是否也如此一样,站在了一个位置上,却没有担当起这个位置所应有的责任,从而给这个社会带来一些可以避免的伤害。比如,我们是否是一个合格的官员,我们是否是一个称职的父母,我们是否尽上自己的努力在生活。

作为基督徒,看到这个世界的问题的同时,并不是一味的指责对方的错误之处,而是首先反思自身的问题,从自己身上找到问题的原因,自己先改变之后,然后想办法去影响对方。另外,即使完全是对方的错误,在用合适的方式指出之后,还应当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担当起可以为对方担当的责任;若是不能担当,我们则还能为他们祷告。

其实,这就是耶稣基督的生活方式,也是每一个明白基督的爱的人,应当效法的生活,并且这种生活是美好的,是需要我们不断养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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