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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是否可以为怀有身孕的青年人证婚?

问:为了让青年留在教会,我们可以为有身孕的女子证婚吗?

答:今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喜欢在教堂里举办婚礼,被认这是一种时尚,但很多人甚至没有做过礼拜,有的甚至没有信主,没有接触过教堂。只是为了赶时髦,想到教堂举行婚礼。如果教会的牧者,不分青红皂白,有年轻人到教堂,他们有这样的要求,甚至他们会奉献一点钱,就为其举行婚礼,我觉得是不妥的。

既然说婚姻是神圣的,是神所设立的,是一男一女,一生一世,一夫一妻,婚姻是庄严的盟约,在教堂举行婚姻不是赶时尚,双方都要慎之又慎,有的人在教堂举行婚姻,后来又离婚了,就是因为对婚姻考虑不周,把婚姻当儿戏,有悖信仰,有损主的名。

本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无论贫穷富足,有病无病,都要一生斯守,白头偕老直到终身。我认为在教堂举行婚礼应当要有严格的规定,不能讲情面,婚礼应当有它神圣性,圣洁性,否则为什么要到教堂来,其它场所也行,因教堂是圣洁的,是崇拜上帝的圣殿,如果为了留住青年人,就为有身孕的女子证婚,或者不为她证婚就意味着留不住,这种想法和做法都不是很妥。

怀有身孕本身就意味着婚前同居,教会有权不为其举办婚礼证婚;并要劝说,讲明真理让其明白真道,教会牧者可以到他们家中为他(她)们祷告祝福。

为了留住青年人,可以有其他的办法,比如多开展一些年轻人的事工,在工作上、婚姻上、家庭上多关心他们,多走访他们,让他感到教会的爱,教会的温暖像个大家庭,同样可以留住年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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