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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门徒必须恨父母亲人吗?

爱主与爱亲人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吗?耶稣基督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爱我胜过爱”原文作“恨”)。”(路加福音14章26节)马太福音10章则如此记载:“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36、37节)

爱父母过于爱主的,不配做主的门徒。但是,如果一个人不爱自己的父母,那么他是否真的有重生的生命,就非常令人怀疑了。一个人越是爱主,他会越爱自己的父母家人,甚至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人。若没有对主的爱为基础,一个人也可能爱自己的家人;但是,这种爱是可能会伤害你所爱的人,也可能会伤害你自己。

那么,为什么要“恨”我们的亲人呢?如果亲人不敬畏神,不顺服神,那么,我们会“恨他们”。更准确来说,不是恨他们,而是恨他们对主的悖逆;并且坚决不与他们一样。这里的恨不是我恨这个人,而是我不会跟他们一样。我们对悖逆神的事情是绝对的恨,对主是要有绝对的爱。不论是什么事情,只要是悖逆神的,不论谁做的,亲人也好,陌生人也罢,我们都一样的恨这样的事;同样,不论什么事情,只要是爱神顺服神的事情,不论谁做的,陌生人也好,亲人也罢,我们都一样的爱这样的事。

但是,相比起来,我们往往容易因亲近的人悖逆神而一同悖逆神,而不容易因为一个陌生人的悖逆神而一同悖逆神。因此,亲人更容易成为我们不爱神的原因。因此,耶稣说,人的仇敌就是家里的人。

我们是爱神,不论发生什么事情,我们最爱的是神;我们对主的爱超过了我们对所有的人的爱。即使我所有的亲人都不爱主,都反对我们爱主,即使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反对我们爱主,我们也不会因此而不爱主。

至此,我们的信仰会产生一件非常奇妙的事情出来,那就是当我们越来越认识神的时候,我们会越来越爱神;当我们越来越爱神的时候,我们会越来越爱我们的亲人,真心希望他们好。因为我们知道神如此爱我,他也同样爱我的亲人,我们不得不去爱我们的亲人,不得不去爱神所爱的任何一个人。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呢!我们的生活将会多么有盼望呢!

然而,现实中的我们,并不一定真的爱神。真实的我们往往更加爱我们的亲人或者我们自己,而非我们的神。这是令我们非常沮丧和绝望的事情,因为它把我们所有美好的梦想都打得粉碎。但是,我们的盼望绝不在于我们能够爱主胜过爱其他一切。因为我们深知真实的我们是如此不爱主。我们的盼望在于神爱我们,在于神的应许。

这样,尽管现实中我们对主的爱仍然非常不够,当圣灵在我们里面的时候,我们不但不会因此绝望或被打击,反而因此更加看到神的不变的、完全的爱,成为我们更加努力去回应主的爱的不消失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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