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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召开 宗教活动场所将拥有“身份证”

12月26日,2015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于北京召开,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在会上做工作报告,对2014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研究安排2015年宗教工作。其中,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逐渐拥有组织机构代码这张身份证,便是2015年重点推进的活动之一。

早在今年8月20日,国家宗教局官网就贴出了《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通知》,国家宗教事务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发,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下简称代码证)。

该通知要求已经取得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颁发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经批准设立的宗教院校,提供相关材料,向核准其登记或者批准其设立的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领代码证。据国家宗教局消息,重庆、山东、温州等目前均已开始申领工作,有些已经顺利完成。

所谓组织机构代码,是每一个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堪称国家颁发给一个具有独立意义的社会单位的“身份证”。陈郅牧师曾撰文谈到教堂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重要意义,指出“代码证之于宗教活动场所不亚于身份证之于中国公民”。他解释道,“组织机构代码证是教堂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通行证。这是我国自1950年以来,国家宗教政策最大的一次开放,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教堂申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从此可以独立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了。”

据人民日报消息称,目前,我国经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约13.9万余所,经批准设立的宗教院校81所。其中,很多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无法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在进行社会交往、从事经济活动中没有“身份证明”,从而在办理银行开户、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登记、民事诉讼等方面存在诸多不便,合法权益得不到很好保护。同时,大量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不能申领机构代码证,也不利于社会征信体系的建立健全。

而随着宗教法治的进一步开展和落实,通过申领获得组织机构代码,教堂各项活动的开展将会更加方便化和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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