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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仇恨捆绑一生,还是在饶恕中释放自己?

马太福音:6:14-15:“你们要饶恕人,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饶恕”原文有释放的意思。主要我们学习饶恕的功课其实是要我们心灵得释放,得享真正的自由、平安和喜乐,让我们常在他里面靠他过在地如在天的生活而已。可是,我们却常常以为饶恕别人会让自己很吃亏,被饶恕的一方好像占了多大便宜似的,事实真的如此吗?

这就让我想起曾经看到的一个故事来:一个姑娘18岁那年,和邻居一个小伙子两情相悦,并暗定终身。然而,解放之后,因为她家族中有人在国民党政府任过职的“劣迹”,让她和她的家人成为小城人人躲闪的避讳。自然,小伙子也被家人严词相告,不可再和她有任何往来。

正是怀春年龄,她和他都满怀无限纯美的爱情,又怎能顾忌历史与政治的挤压,她继续和小伙子约会着。两个青春男女很快就越过最后的雷池。这在当时是被视为极其败坏道德的行为,但她和他都认为,那是他们对爱情的最真挚诠释。

他和她的交往还是被他和她的家人发现了,后果可想而知,他由父母选了一个妻子,择日成婚,她则被家人反锁在屋内思过。

他的婚礼很快就举行了,但新娘不是她。

她恨,恨他不遵守诺言,恨他懦弱无能,恨他胆小变节······千般恨,万种痛,她想以死解脱。就在她把剪刀对准自己的手腕时,她的脑海中突然跳出了一个念头:就这样死了,太便宜他了,要活下去,要报复他,让他一生愧疚一生不安一生痛苦······

她那凝聚满满怨恨的人生之船就此触礁。她拒绝所有的说媒者,肆无忌惮地坚持自己的报复。

这期间,他的家因为各种变故而多次搬迁,而她总会随之搬成他的邻居。相邻而居,她也并不做什么,她认定,只要她的出现,他就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他曾一次次次向她道歉,但她一次次坚定地拒绝着。

终于,他在54岁那年抑郁而终。

她非但没有丝毫快感,反而心头对他的怨恨也一下消失的无影无踪。她开始了郁郁寡欢的生活,渐渐为自己的一生觉得不值。她开始后悔,后悔自己把一生都绑在了对他的仇恨上,后悔没有再火热地恋爱一次,后悔没有体验到做母亲的美好······但此时的她,已经满脸皱纹、牙齿脱落,脚步踉跄。

一切都无法回头。

亲爱的弟兄姊妹,看到不饶恕别人最受伤害的那个人是谁了吗?没错,是你自己!纵然对方会因为觉得亏欠了你而良心内疚,你也利用这个让对方终日闷闷不乐,那么你自己呢?不也深受其害吗?一生都活在仇恨与苦毒当中,心中再也感受不到一丝一毫的爱,等于把自己的心囚禁在监牢中,甚至是让自己过着地狱般的生活,这么做,真的值得吗?这么做,你的内心就得到满足了吗?这么做,你的内心就快乐了吗?这么做,就能蒙神的喜悦和祝福吗?

我们为什么不试着去相信神的话语呢?为什么不靠主凭信心去遵行神的旨意,学习饶恕和放下呢?为什么宁愿让仇恨充满自己的内心而成为撒旦的奴隶,也不愿让神的爱充满我们的内心而作讨神喜悦的好儿女呢?

我们是真正的基督徒吗?我们真的渴望成为一个蒙神赐福的人吗?我们真的渴望心中的伤痛得到医治吗?我们真的渴望心灵得释放,得着从主而来的自由、平安和喜乐吗?我们真的渴望时常感受到主的爱,享受到他的爱,从而常常活在他的爱中吗?我们真的渴望主雕刻我们的生命,使用我们的生命,去完成他那美好的旨意,并且透过我们的生命去彰显他的荣美吗?我们真的渴望更多人的生命被我们所影响,从而愿意来认识主耶稣,并且接受他作生命的救主吗?我们真的渴望主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吗?我们真的渴望过在地如在天的生活吗?

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的话,那么就祈求主加信心和力量给我们,去饶恕那些伤害过我们的每一个人,从而让自己内心的伤痛得到医治,因而也可以彻底放下怨恨与苦毒,享受主的爱。相信我们的神他是奇妙而又有大能的神,更是医治的神,他必能让你再次沐浴在他的大爱中,让你重享生命的美好!

注:本文是由供稿人提供。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福音时报保持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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