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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学院刘炳赫博士:浅谈清教徒讲道对当今教会的意义(下)

清教徒传道人除了讲台的信息宣布以外,还特别重视要理问答的教导。因为,此教导不仅使罪人归向耶稣,还能够加强信徒的信心。并且,还能促进信徒与牧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建立敬虔的家庭。

著名的《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和《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都是清教徒神学家为牧养信徒,根据《圣经》所制定的。《大教理问答》于1648年7月产生。《大教理问答》用于在教会讲台上公开讲授,而《小教理问答》则用于在家庭里教育孩子。[1]目前,《大教理问答》甚至在欧美教会中很少被关注,反而《小教理问答》的注释和讲道比比皆是。王志勇说:“对于教义和伦理方面都非常贫乏的中国教会而言,《大教理问答》可以说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指南”。[2]

五.清教徒讲道带来的影响

保罗在《罗马书》1:16中说到:“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基督徒历来相信上帝的话语带有改变的力量。清教徒的讲道,在当时生活的诸多方面带来了巨变。以下是个人与社会生活中清教徒的讲道所带来的变化。

(一)良心

因清教徒忠于上帝的圣言,因此,上帝的判断就成为他们的判断准则。“良心”在这些人群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英国著名的牧师钟马田说:“从珀金斯以来所有的清教徒神学家都认同良心是一种理性的功能,一种自我认识和判断的道德能力,处理关乎对与错,责任与功过的问题,并且如同上帝的声音一样,拥有处理这些问题的权威。”[3]但“良心”的这一功能不是被迫的,乃是自发地在人们心中运行。良心以奇特的方式说话,监督我们内在的动机,是人性中我们所能经历到的。

清教徒把“良心”称为“在我们里面的上帝的代言人和代管者”,“我们心中的侦探”。也就是说,良心不仅如同一个宣布事实的证人,也是一位阻止罪恶的指导者,以及一位评估功过的审判者。[4]

钟马田认为,在那个时代里,清教徒是社会上的光和盐,他们直言反对堕落的消遣(淫荡的游戏、乱性的舞蹈、暴食、醉酒,以及黄色小说),憎恶亵渎的言行,忠实履行一个人的呼召以及在生活中的岗位上尽责。[5]可以说,对良心的忠诚是所有清教徒信仰的标志。这种对良心的重视,使清教徒在工作、家庭、教育,以及社会参与中努力使上帝得着荣耀。

(二)工作与金钱

清教徒相信上帝是一切万有的创造者。因此,他们拒绝二元论思想,所以,对于他们来说,根本不存在工作上的所谓圣俗区分,一切正当的工作都被视为是圣的。16世纪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用德文字词“召命”来指俗世的责任。也就是,日常世界的活动。[6]可以说,清教徒延续了这一思想。理查德•斯蒂尔写到:“上帝呼召每个男女……以世上某种特有的方式侍奉他,是为了他们自己和公众的好处。……上帝作为这个世界的伟大统领,将适当的职守和职权范围分配给每个人。”[7]柯顿•马瑟断言:“每个基督徒通常都有一个天召。也就是说,应该有某种特定的事物……它通常是一个基督徒花最多时间来从事的;他就可以在这一事物上荣耀上帝。”[8]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工作是上帝的呼召,是基督徒活出与上帝关系的一种方法。因此,基督徒可以祈求上帝,在工作中的引领和保守。

那么如何晓得蒙召去做什么呢?清教徒认为一个人“内在的天资和意象”;“外在环境的引领,导致……一种生活方式,而非另一种”;“父母、监护人和(某些情况下)地方官的建议;以及本性、教育或已获得的……恩赐”。他们相信,真正被呼召的人,上帝会赐下完成工作的能力。[9]因此,基督徒不可轻易从事某项工作,也不可轻易放弃某项工作。基督徒应该用心观察上帝的天召。

劳动必然会产生报酬,因此,就出现了如何看待金钱的问题。关于金钱,对于清教徒来说,财富是上帝的恩赐。但财富上的成功不一定是敬虔的记号。同时贫穷也未必是一件坏事或可耻的。清教徒认为,“富人必须慷慨地安置并安慰穷人。因为上帝从不白给人恩赐。如果上帝送来财富,那么他一定送来穷人帮你处理财富。”[10]

(三)   婚姻与家庭

婚姻家庭是最小的社会组织,它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整个教会和社会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圣经》的教导,清教徒努力建立合乎主道的基督化家庭。

关于婚姻,清教徒赞赏友伴式的理想婚姻。巴克斯特写到:“能有一个忠实的朋友全心地爱你,这是上帝的怜悯。……对她你可以敞开心扉,交流事物。……有如此亲密的朋友帮助你的灵魂……在你里面激发起上帝的恩惠,这是上帝的怜悯。”[11]亨利•斯密斯指出:一个好妻子是“只有上帝才能赐下的礼物,我们应当欢欢喜喜地接受这个礼物,就像接受一个他从天上赐予我们的礼品,其上还贴了个标签;‘上帝的礼物’”。[12]

婚姻必然与性生活有关联。在清教徒的观念中,婚姻里的性事不仅是正当的,而且是充满激情的。在清教徒看来,性事也是上帝为了人类的幸福所造的礼物。[13]性不仅是人类自然的生理欲望,也是一种亲密的联合。但性事应当局限在夫妻关系上。

在家庭方面,清教徒认为家庭的首要目的是荣耀上帝。因为一个基督化的家庭是敬虔社会的基本单元。对于清教徒而言,“秩序良好的家庭自然会在其他社团里产生良好的秩序,当家庭没有良好纪律时,其他社团的纪律也会很糟糕。”[14]除了这一目的,上帝设立家庭“是为了满足每一个家庭成员的需求。让我们在今生所遭遇的数不清的困难中,可以通过互相安慰帮助而克服。”[15]

为了幸福的婚姻家庭,清教徒还特别强调家庭礼拜。他们这样关注是因为教会与社会的健康依赖于家庭的敬虔与否。巴克斯特提议,周间的家庭礼拜应该每天两次:“每天早晨起来应该为刚刚过去之夜晚的安歇而感恩……并应祈求在接下来的一天里蒙受指引、保护、供应和赐福……晚上应该为了上帝一整天的怜悯献上感恩,为了当天的罪孽认罪、祈求赦免,并祈求上帝赐下夜间的安歇和保护。”[16]

(四)教育

众所周知,清教徒讲道有学识。他们厌恶无知,与当时的圣公会教士有着明显的对比。这种对无知的厌恶,使清教徒热衷于教育事业,办学成为清教徒主义的标志之一。

当清教徒移居到美国后,创办了很多大学。譬如;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耶鲁大学等。特别值得提到的是,清教徒创办哈佛大学的背后推动力,是“为要避免现今的牧者离世之后,教会的服侍陷入无知的境地”。[17]著名的教育家弥尔顿认为,“教育的目标是正确认识上帝,并通过认识上帝来爱他、效法他、像他。”[18]这种观点与今日社会看重市场价值的技能有明显的对比。因此,清教徒的教育目标可以说是宗教性的。清教徒最初建立大学,是为了装备受教育的教士,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只学神学。他们不仅学习用原文阅读圣经、解明神学观点,而且学习数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哲学、诗歌、历史和医学。可见清教徒承认一般知识的价值。

那么,为什么清教徒对一般知识给予如此肯定?这是因为清教徒认为一切真知都来自于上帝。对于他们而言,上帝已经在两本书里启示了他自己的真理——圣经和大自然。清教徒相信上帝通过圣经赐下特殊启示,也相信他通过大自然赐下普通启示,因此他们完全赞同对物质世界进行科学研究。[19]在清教徒看来,上帝是一切真理的泉源。因此,基督教真理与人类或自然真理之间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

(五)社会参与

因清教徒传道人,根据《圣经》的教导,强调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因此,对于清教徒来说,基督徒的社会参与是合适的。并且,社会是上帝为今世生活所设立的秩序的一部分。对于清教徒来说,基督徒参与社会行动是为了追求社会公益,因此,所有私人利益必须让步于公共利益。威廉•珀金斯说:“无论是谁……如果他为自己谋利益,完全是为自己,而不为社会公益着想,这个人就背叛了他的天召。”[20]这样,基督徒,特别是富足的基督徒要多关心弱势群体。有时,清教徒传道人利用讲坛影响物价。有这样一个例子:“基恩是一个商人,因为他定价过高,教会就辩论这事,有些人主张开除他的教籍;但多数人觉得警告处分就足够了。最终基恩被地方官员罚款200英镑。”[21]但是,清教徒反对不分青红皂白的爱心,坚持资助只能给真正需要的人。他们认为,“不加分辨地施爱……是对社会的危害。它妨碍穷人对自己责任的意识,并使他们不愿认真求职。”[22]

清教徒追求人人平等。他们认为,所有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在一个清教徒的宣言里记载说:“在基督里,最贫穷的农夫与最显赫的君王平等。”[23]这样,由于清教徒的影响,消弱了对等级和头衔的崇拜。通过他们的努力,每个人的尊严和价值被提升。从以上的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清教徒的讲道的确具有非同寻常的影响力。

五.清教徒讲道对当今教会的意义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第一章16节中说:“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清教徒讲道能够产生如此的威力,就是因为他们相信福音的大能及具备传道人应有的美德。从以上的讨论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 

1.传道人必须相信上帝福音的大能。

2.传道人必须相信上帝藉着宣讲的话语做工。

3.传道人当努力具备敬虔、学识、热诚、勇气、谦卑、直白,以及敬畏等态度。

4.传道人当相信自己与上帝同工。

5.传道人必须相信和期待上帝话语所带来的积极变化。

众所周知,讲道是传递上帝话语的行为。对于基督教来说,讲道如同生命一般。若没有讲道,基督的教会就无法继续存在下去。因为基督的教会是建立在上帝话语的基础之上(弗2:20)。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认为,只要有上帝的话语在宣讲,就有接受的人,那里就有教会。[24]斯托得说:“基督教的真正中心,便是神的道”。[25]

参考书目

1.利兰•赖肯:《入世的清教徒》,杨征宇译,北京:群言出版社,2011年。

2.加尔文:《基督教要义上》,钱曜城译,北京:三联书店,2010年。

3.毕哲思:《敬虔的操练》,吴艳娴译,上海:基督教两会出版,2011年。

4.钟马田:《清教徒的脚踪》,梁素雅,王国显译,北京:华夏出版社出版,2011年。

5.斯托得:《讲道的艺术》,魏启源,刘良淑译,南京:金陵协和神学院出版,2013年。

6.巴克斯特:《新牧人》,改革宗归正出版,未知出版年度。

7.王志勇:《清教徒之约》,上海:三联出版社,2012年。

8.麦格拉斯:《宗教改革运动思潮》,蔡锦图,陈佐仁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

9.麦格拉斯:《基督教神学手册》,刘良淑,王瑞琦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8年。

[1]王志勇:《清教徒之约》,上海:三联出版社,2012年,116页。

[2]同上,第117页。

[3]钟马田,《清教徒的脚踪》,第285页。

[4]同上,第287页。

[5]同上,第297页。

[6]麦格拉斯:《宗教改革运动思潮》,蔡锦图,陈佐仁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258页。

[7]利兰•赖肯,《入世的清教徒》,第36页。

[8]同上,第37页。

[9]同上,第39页。

[10]同上,第83页。

[11]同上,第59页。

[12]同上。

[13]同上,第60页。

[14]同上,第100-101页。

[15]同上,第101页。

[16]同上,第116-117页。

[17]同上,第212页。

[18]同上,第217页。

[19]同上,第223页。

[20]同上,第234页。

[21]同上,第238页。

[22]同上,第241页。

[23]同上,第243页。

[24]麦格拉斯著:《基督教神学手册》,刘良淑,王瑞琦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8年,第475页。

[25]斯托得,《讲道的艺术》,第1页。

(本文由作者江苏神学院刘炳赫博士蒙允在福音时报刊登,为江苏省基督教界第三届“基督教中国化”研讨会上的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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