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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根本问题的出路在于面对神

耶和华说:“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然而他的日子还可到一百二十年。”——创6:3

以前读经,总是走马观花,只在意那些神怎样爱我们的经文,但是对神责备或警戒性的经文却总是避而不读或视而不见,就像一个孩子总喜欢被爱,不喜欢被管教。

当我重新细细读到这节经文的时候,心里产生了一种惧怕:人既属乎血气,神的灵就不永远与人同在,好可怕的一句经文啊,我不由地慌起来。

作为神的儿女,我们都明白:人生最可怕的不是贫穷、患难、疾病、孤独、寂寞……而是失去神的同在。失去神的同在,就等于失去了生命的保障,还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呢?

“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2:7)

人由灵、魂、体三部分构成。神给人灵的目的是人与神能够有相通。“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心腹”。(箴20:27)也能照亮人里面的幽暗,灵置身于体的最深处,是人与神交通的场所。神从不免强人执行他的旨意,神给人以自由的意志、情感和意念,也就是人对做人、处事的决定权,属于魂这部分,魂介于灵的外面。我们肉眼能看见的物质的部分,就是我们的体。灵与魂都藏在人体内。

亚当与夏娃听了蛇的引诱之后,没有选择遵从上帝的命令,而是按照自己血气的判断试试神的话语,里面失去了光照,这一试便走上了犯罪与神隔绝的道路。

亚当与夏娃吃了不该吃的那树上的果子,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看见自己的丑陋来。之前不也赤身露体,为什么就没有看见,而现在看见了呢?因为之前有神的同在,神的荣光遮盖着他们;现在他们因罪失去神的同在,就露出他们的本相来。

他们违命后,不是选择来到神面前认罪,而是选择了躲避。他们背离了神的同时,神也失去了他们,耶和华神心里忧伤呼唤那人:“你在哪里?”这是上帝对违背他的人的殷切呼唤,是慈父的召唤,召唤不听话的孩子归回!

难道神不知道他们在哪里吗?肯定知道,神这样殷切地呼唤,是想给他们悔改的机会,可是他们又一次错过了这样的机会。耶和华说:“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

面对上帝的问题,他们不是勇敢的面对,而是互相推诿,想卸掉责任。因而招来上帝的宣判(参考经文创3:14-19)。

然而上帝的属性本是爱,耶和华神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它们穿。写到这里,天父威严和慈爱的形象,活生生地显现在我们的面前。

从这节经文的浅析,思考如下:

天父虽然给我们自由的意志,如果我们选择自己血气的时候,招来的是咒诅和受苦,也付上神不永远同在的代价,失去了永恒的生命。

致使天父为了赎回我们回归他自己,使他的独生子儿子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流血舍命。

若我们再犯罪,就是将主重钉十字架,我们忍心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会时时有意或无意地犯错,但只要我们勇敢来到主前,直面人生,直面问题,及时悔改,求主赦免,远离血气,回到灵里,与主合一。这样一定会讨主的喜悦,那我们的人生才会是享受主同在的美好人生。

(作者系杭州一位热心文字侍奉的姊妹,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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