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服侍的晨曦教会是就如它的名字一样充满朝气,百分之九十都是年轻人。单身和婚姻带来的问题一直是教会要面临的。教会中有很多单身适龄的男女青年,在考虑婚恋时,偶尔会出现一种声音:姐妹会嫌弃弟兄不够阳刚(也可能其他缺点),因此会考虑非基督徒。当然,也有弟兄会嫌弃姐妹不够温柔的可能。但我要在此为我们的弟兄姐妹辩护,其实每个基督徒都是“潜力股”。
我们在聚会中常分享:“信与不信不能同赴一扼”,多数用来表达婚恋时,基督徒不要找非基督徒对象。许多人就站出来反对了:很多非基督徒人品比基督徒好很多呢?也有很多基督徒跟非基督徒结婚很幸福的呀。怎么就不能找一个人品好的非基督徒?也有许多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结婚很幸福的呀!并列举了隔壁信主的小明和不信主的小红在一起,婚姻如何幸福的例证来说明。这话有没有道理呀,听着是有理有据的。
我在此也不是非要以与非基督徒结婚不幸福来生硬驳斥以上观点,也不是非要以不同信仰带来不同价值观并带给婚姻困挠来寻求认同。显然持上面举证观点的人是以“好人”、’’人品好’’来给“基督徒”下定义。一听到基督徒就觉得这是个好人。好人就必须配备好人的所有好言行。一旦本应是“好人”的基督徒有不好的品行,就给“基督徒”身份划叉叉,因此就得出一个结论:许多基督徒还不如非基督徒。
但“基督徒”的定义永比“好人,好人品”更丰富。追溯到起初,“基督徒”这个名称始于安提阿(《使徒行传》11:36),指“门徒”,即那些接受了使徒教导的人。这里看来,我们可以用这个词来专指那些从使徒教导中充分受益的人。使徒教导是什么呢?除了许多伦理道德,最重要的核心是信仰核心,即传递了基督的救赎福音。因此,我们可以将“基督徒”引申为有纯粹信仰,接受基督救恩信仰,因而不断活出基督精神的人。这里不强调道德和神学。只是回到词源的基本意思时,我们知道一个人行为好不好不是他基督徒身份的说明书。因此当我们说“信与不信不能同赴一扼”,并不在强调你是否要找个好人,而是找一个有基督信仰的人,即接受基督救恩的人,有基督生命的人。
那么有人问了不能活出基督精神的人不是好人吗?是也不是,首先“好人”的定义,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见解,但我想我们都期待“好人”能是各方面品格都完全的人。但圣经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因此,若定义为完全,一个好人也没有。如果说相对人品高的人定义为好人,基督徒不见得就是好人。我们知道也有许多作奸犯科的人信主了,他们是基督徒,但在世人眼中不是好人。或有些人是基督徒,但言行上与信仰不相称,这是每个基督徒多多少少会出现的的生命状况,因我们本是罪人被召。
因此,找信主或不信主的对象主要矛盾从来不是以遇上一个“好人”来衡量的。而是在于你是否尊重你“基督徒”的身份,是基督重价赎回的,是领受救恩,有基督生命的身份,是被赋予上帝儿女的身份。是上帝国度里尊贵的“王子”、“公主”的身份,这才是与非基督徒身份的区别。今天,在成功神学不断被批判的年代里,谁也无法保证你与选择一个同信仰基督的人结婚就一定得着你自我定义的幸福感:或金钱的满足、地位的满足、权势的满足,还是情感的满足。但基督徒的生命是一个成长的过程。如果给品格打分,满分100的话,可能一个刚信主的基督徒品格分只有20分,而一个非基督徒品格分70分。但有基督精神的人,他的生命成长是有加速度的,哪怕是微小的加速度,有一天也会超越70分的。反而一个非基督徒并没有那个意识和动力去提升品格。那么显而易见,我们是以世人的道德标准来如此评分的。但基督徒的生命成长不仅仅是道德的提升,而是效法基督的生命,是成圣之路。而选择跟这样的人在一起,你的生命也会被促进与神更亲近的。
我想从上帝的眼光看,这婚姻就是被祝福的婚姻。从马太福音25章的按才受托的比喻,我们也可以知道,上帝是看重生命的成长的。那么不妨追随上帝的眼光来做选择,那么我想上帝他也必为我们的选择负责到底的。
(本文作者为金陵协和神学院一名神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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