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圣经记载,主耶稣共使三人从死里复活,他们分别是伯大尼的拉撒路,拿因城寡妇的儿子和管会堂睚鲁的女儿。(参约1:38-44路7:11-17 路8:49-56)这三个死里复活的神奇事件,个个都如平地一声惊雷般,震撼人心。就睚鲁女儿复活的事件来说,它不仅让我们借此更好认识了战胜死亡的耶稣,也让我们更深刻认识到阳光总在风雨后出现的属灵规律。
根据故事的记载可推知,睚鲁是个管会堂的人,这是一个比较光鲜职业,也是一个名声较好、在当地较有声望的人。即便是这样的人,也逃脱不了死亡之神的光顾,旦夕祸福也会临到他们。他遇到的不幸之事,是人世间最凄惨的生死离别——白发人将要送黑发人,他幼小的女儿将要走在他的前头,“我的小女儿快要死了”(可5:23)。
就是基于这个原因,促使睚鲁来求助耶稣。他虔诚而又屈膝,祈求主耶稣的帮助,“就俯伏在他的脚前,再三地求他。”(可5:22)众所周知,主耶稣对于那些,有困难而又虔诚求助的人,向来都是以仁慈之心对待,有求必应,全力助其脱离困难。这次也不例外,当祂得知原因后,爽快的答应,并亲自前往他们的家中救助他的女儿。(参太9:19)
然而,好事往往多磨。事情并没有像想向中的那样简单,马上并顺利的得以解决,而是经历了一番波折后,才得以成就。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番波折对睚鲁来说意义非凡,不仅他的女儿死里复生,而且还在曲曲折折的过程中锻炼了信心。可以确定的是,睚鲁的信心,是在主耶稣救自己女儿的过程中被建立起来的,这个过程包含三个方面。
首先,耶稣在救睚鲁的女儿之前,先救了患有血漏病的妇人。主救助患血漏妇人的事件,是在祂前往睚鲁家的路途中发生的,这对睚鲁来说可产生正反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睚鲁可以通过血漏妇人得痊愈的事件建立信心。这个患了12年血漏的病人,花尽了一生的积蓄都没有治好的病,如今只是摸了耶稣一下就得以痊愈了,这对睚鲁的心灵绝对是个震撼,以此建立他对主的信心。
另一方面,对睚鲁来说也可能是个折磨,他可能因此失丧仅有的一点信心。千钧一发时刻,是救治垂死之人重要呢,还是12年都没有死掉的人重要?是救治自己女儿重要,还是救治别人重要?孰是孰非,睚鲁的心里自然有杆秤。他可能会认为耶稣在刻意的耽误时间,不够重视自己的女儿和自己的求助,从而振振有词的愤然离主远去,像那帮不信主的话,嗤笑耶稣的人一样。
紧接着,不幸的事件传来,他的女儿死了。请的先生还未到家中,女儿的呼吸已经停止了。(参路9:29)这对于睚鲁来说,一方面是晴天霹雳!一方面又是极大的考验。孩子死了还能活吗?死了还要继续请耶稣吗?耶稣在途中不是耽误时间了吗?如果耶稣快一点,也许自己的孩子不会死,兴许还会有些机会。
一系列的反问,可能会在睚鲁的脑海中不断徘徊,左右着他的判断力,磨损着他的信心。所以说,他孩子已经死了的事实,对于睚鲁的信心又是个极大的考验。我们不需要去猜测,这段路到底有多远,用了多长时间?但,我们可以断定他是在煎熬和信心中走下去的,虽前途渺茫,但希望还在,万一发生在血漏妇人身上的神奇事件,再次发生在女儿的身上也未尝可知。
最后,在别人的一片否定声中,甚至是嗤笑中,考验着睚鲁的信心。向睚鲁报信的那些人,不单是在向睚鲁传达已经发生的客观事实,而且还在给睚鲁提建议,“你的女儿死了,不要劳动夫子”(路8:49)。他们的意思很明显,既然人已经不在了,没有呼吸了,那么就没有必要再请先生了。
更为重要的是,那些在睚鲁家中哭丧的人,不单是不信,而且还在嗤笑耶稣,“他们晓得女儿已经死了,就嗤笑耶稣。”(路9:53)他们的这些反应,是对人死不能复生的客观反应。同时,他们的这些反应,也在考验着睚鲁的信心,是信耶稣的话呢?还是听信别人?有信还是没信,生还是死,仿佛就在他的一念之间。
这事果真如耶稣所说的那样,神奇般的发生了,他的女儿竟然真的从死里复活过来,“就拉着孩子的手,对她说:“大利大,古米!”(翻出来就是说:“闺女,我吩咐你起来。”)那那闺女立时起来走。他们就大大地惊奇。闺女已经十二岁了。”(可 5:41-42)可见,睚鲁顺着耶稣的吩咐,结果真是自己的孩子重新活了过来。这对于他来说,不仅得到了死而复生的女儿;而且,还收获了信心,生命与主联合。
可见,人的一生中,还真的不能只注重追求结果的美满,从而忽略了过程对于结果的作用。两个结果都非常的美满,12年血漏妇人被耶稣治好,睚鲁的女儿得以死而复生。可以说他们两个家庭,算是人类历史中最为幸运和幸福的家庭,他们不单见了耶稣、得到了医治,还信了耶稣,生命得以全方位的改变。
然而,我们万不能忘记,他们幸福背后的辛酸苦辣,过程中的曲折和艰辛。他们现在拥有的幸福,明显建立在昨天的辛酸苦辣之上,一个是足足忍耐了12年之久的血漏妇人,另一个则是白发送黑发之事确已经发生之人。我们可从中领悟到,困难是化了妆的祝福,现时的幸福从不会白白而来,它只会踩在困难的肩膀上而来;而且,困难总有一天会过去,要适时藉着困难来磨练耐心和信心,把之变成得幸福的绝佳机会。
(本文作者系安徽教会一名传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