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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化论究竟是什么

编者语:进化论在中国社会影响颇大,它是自然科学教材的基础,也是社会生活中人们的世界观。本文揭示了进化论相关问题和引入中国的背景。希通过此番论述,弟兄姊妹对进化论有更全面的认识,知己知彼,更好得把圣经所启示的“信心、盼望、爱”的世界观传递给这个世界。

1859年,一个叫达尔文的英国人发表了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他自己也没想到的是,这本书阐述的“进化论”,在经过哲学家、思想家以及政治家们一系列的演绎后,变成了一种政治学说和社会学说,并让人类由此癫狂了一个多世纪。直至今日,“进化论”影响依然不减,并以各种形式继续引导着人们进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追逐。尤其在一些国家,“进化论”与真理同义,成为毋庸置疑的科学信仰。就像中科院李大光教授说的那样:“在西方,进化论是在讨论的情况下被接受的,而中国人则是不假思索地接受。”

那么,“进化论”究竟是无可置疑的科学真理,还是漏洞百出的假说,抑或库恩眼中的思维“范式”呢?

达尔文“进化论”的中心思想是:生命乃从低级到高级自然演变的结果,所有生物之间具有一定的亲缘关系,现代生物从远古少数原始类型按照自然选择的规律逐渐进化而来。其进化过程为:生存斗争、遗传变异、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达尔文在阐述这些理论时已意识到,如果这个假设确立,那么生命的进化过程本身一定会留下大量印记。而此后,一系列的化石考古却表明:在大约5.3亿年前的寒武纪时代,几乎所有门类的生命现象是同时出现的,之前并没有发现这些生命在进化过程中的过渡形态。1995年5月25日及11月5 日,人民日报海外版相继发表了中国科学家对云南澄江化石生物的考古研究结果,文中指出:“……研究表明:寒武纪生命大爆炸是全球生命演化史上突发性重大事件,现代生命的多样性起源于此……它在不到地球生命发展史上1%的瞬间,创生出来90%以上的动物门类……可能对传统的‘进化论’是个动摇。”

其实,“进化论”最大的困惑来自达尔文找不到一个合理的遗传机理来解释自然选择的形成机制。比如精妙无比的眼睛是如何通过自然选择形成的?这个当代最为先进的照相机都根本无法企及的精准器官,何以在无任何智慧性设计的前提下自然耦合而成?就连达尔文本人在《物种起源》中也这样感叹道:“我坦白地承认,认为眼睛是通过自然选择而形成的假说似乎是最荒谬可笑的。”

而如果生命体极为重要的器官――眼睛――在一开始就被进化论发明者本人认为不可能通过自然选择进化而形成,那么“进化论”至多也就是达尔文理论上的一种假说而已。它至少不合于我们理念中有关科学的定义。因为科学的特征之一就是可以复制和重现。但生命抑或眼睛却无法在当下最为先进的实验室中被制造出来。尽管当年美国科学家米勒的试验曾轰动一时,但事后人们发现,米勒在烧瓶中制造出来的有机物,其人为构建的“生命空间”在自然环境中根本不存在。DNA的发现,被认为是支持生命从无机物演化而来的重要依据。然而曾获1976年诺贝尔化学奖的曼弗瑞德・艾根认为:假设宇宙的年龄为三百亿年,那么从宇宙形成到现在,还不足以产生一个有正确的核苷酸排列组合序列的DNA 分子。因此,“无论宇宙的年龄有多长,‘进化’的速率有多快,靠随机组合而产生第一个生命所必须的DNA分子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

有关“进化论”的非议和争论还有很多,包括在达尔文的出生地――英国,对“进化论”的认可程度也只有50%。1981年,英国自然历史博物馆为了纪念建馆一百周年,对达尔文的理论作了新的陈列展览。在入馆处,参观者首先看见的是这样一个告示牌:“世界上有这么多种类的生物,你是否感到惊讶?有一见解认为今日所见的生物,都由久远之前的祖先逐渐改变进化而来的。进化为什么能发生呢?一个物种怎样变为另一个物种?本厅中的展览让你看到一个可能的解释,即查理・达尔文的解释。”

然而,2003年的一份公众科学素养调查显示,有71.8%的中国公民赞同“进化论”,认可“人类是从早期动物进化而来”这个结论。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样的观念则早已被广泛地延伸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

那么,这一切又是如何造成的呢?

首先把进化论观念带入中国的是晚清学人严复,1895年,他发表了著名的文章《原强》,首次介绍了达尔文的学说,并提出了“物竞天择”这个概念――“物竞者,物争自存也。天择者,存其宜种也。”而真正使这一概念名扬天下的,是严复三年后翻译出版的《天演论》。这是一本达尔文的捍卫者赫胥黎的著作。而历史的吊诡在于,《天演论》原本的中心思想是竭力反对将一种生物学意义的“进化论”引入社会生存层面的所谓“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因为在赫胥黎看来,以斯宾塞为代表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们,将人类社会理解成一个“优胜劣汰”的角斗场,强者通过征服弱者将自己视为更高级的物种,而被征服者的弱者则注定被淘汰。这样的观念及做法让赫胥黎深感不安,因为它无异于坠入“丛林原则”的深渊,从而把人类投入一场血淋淋的互相残杀之中。赫胥黎反对这样的进步观念。但严复却把赫胥黎的原意全部舍去,取而代之的正是赫胥黎所反对的斯宾塞主张的“社会达尔文主义”。

何以如此呢?

我们知道,晚清的中国,民族衰败四面受辱。因此谋求强盛、救亡图存是那个时代最为广泛的呼声。而“社会达尔文主义”让留学英国的严复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于是,严复成了中国的斯宾塞,把达尔文的“进化论”转换成一种“政治学语境”中的理论。因此“进化论”从引入中国的时候起就“基本上被从科学或博物学的传统中剥离出来”。此后不久便受到了包括鲁迅和毛泽东在内的一大批知识分子与政治家的追捧。对于中国人来说,“进化论”的社会意义从一开始就取代了其科学意义。

不仅如此,事实上达尔文的“进化论”,本来便具有库恩眼中“范式”的意味。根据库恩的观点,“任何时期科学界共同持守的信念,总免不了包涵被个人经验和历史事件所左右的专断的成分在内。”而由某种价值观所引导的“范式”事实上已与客观的科学研究精神相悖。

历史上,至少有两次因科学“范式”所引发的社会大变动,一次是牛顿力学所导致的由圣西门等人所倡导的无神论的兴盛和机械唯物论的崛起;另一次就是达尔文“进化论”所引发的现代社会“丛林原则”的竞争浪潮,并经久不衰。因此我以为,探讨“进化论”是科学抑或一种假说已经不重要,因为生命本身的存在及意义并没有因关于“进化论”的争论而有任何改变。重要的是,当“进化论”演化成社会达尔文主义之后,人类的航程由此发生巨大的变化。从此不再平静、不再从容,我们生怕成为弱者而被强者“吃掉”,于是几乎所有人都加入了“物竞天择”的游戏,彼此争雄称霸,乃至不惜通过战争以求得“适者生存”而完全漠视生命本身的价值。

我相信达尔文一定不会想到《物种起源》竟有如此下场:作为一种探讨生命起源及神奇的学说――“进化论”――最后沦落到了漠视生命、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丛林原则”。如此,人类的文明与兽类的生存还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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