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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基督教堂全体教职员工再次深入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10月10日下午3至5时,无锡市基督教堂三楼会议室,全体教职员工12人,再一次深入学习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使大家受益匪浅,大大提高了法律法规意识。

9月20日9:00-11:00,在无锡市基督教堂主任牧师张佩富的安排下,助理牧师邓艳英带领大家学习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因为新修订的条例篇幅较长,每位教职员工每人一段轮读了一遍之后,张牧师给大家指出了重点修订的内容,让大家对新旧条例之间的差别有了初步认识。为了使大家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学习的更透彻,了解的更深入,运用的更灵活,故于10月10日又组织了关于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集体再学习活动。

基于上一次的学习,已经让大家初步了解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基本的修订情况。本次学习,针对于新旧条例逐条做了认真的对比,并针对修改之处由张牧师做了解读与说明。会上,大家对不明白问题认真发问并由张牧师邓牧师一一作答。之后,大家各自交流了自己的心得体会,认为本次修订幅度较大。原《条例》共7章48条,新修订《条例》新增加2章,新增了29条,共9章77条。修订内容更加全面更加细致,而且更具操作性。比如《条例》中提到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的有关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法律主体资格缺失问题,明确了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成为完全的民事权利主体,极大地保护了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条例》也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乡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在宗教事务方面的行政管理范围和职责;同时也明确了教职人员依法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宗教组织对国家、集体所有财产外的其他合法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等。针对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关系到宗教工作法治化的一些关键环节、涉及宗教界切身利益等等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邓牧师在总结时也提到,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更能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权益、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更加明确了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和宗教财产权属问题,并且规范了宗教界财务管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等问题。也有同工提到:“新修订的《条例》在社会公益、慈善等方面提供了很大的保障和支撑,这样,我们今后作慈善事工就更有法律依据好良好平台了。”

透过学习,让大家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有了更详尽的了解,帮助大家进一步树立了政治意识,提高思想觉悟,增强贯彻执行宗教政策的自觉性;透过学习,大家对将来宗教界的前景也充满了信心和期待;透过学习,也可以使无锡市基督教堂对将来的宗教问题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无锡市基督教堂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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