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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是人的使命――《天职》全文连载六

3.职业是人的使命

创建美利坚是一种神圣使命

使命乃是人受到某人指使所要奉行的命令、所要担当的任务,清教徒认为,职业就是人受上天的指使所要奉行的命令和行为。使命感是一种促使人们采取行动,实现理想和信仰的心理状态;是决定人们行为取向和行为能力的关键因素。富有使命感的员工,一心牵挂在工作上,没有他人的督促,就能出色地完成任务。在历史上,美国清教徒就有这种神圣的使命感,当他们来到北美洲,开发新大陆时,就觉得来到这里,在这里创业,是上天的一种使命。

当清教徒在17世纪30年代,离开英国的时候,他们寻找的是一个新世界,在那里,可以不受不虔诚的皇权与不纯洁的国家教会的阻挡,在那里,可以建立一个圣洁、虔诚,类似加尔文的日内瓦一样的基督教联邦。他们认为,北美洲就是上帝叫他们建立这样国度的地方。清教徒就是怀着这样的使命感,在北美土地上努力开拓、从无到有地创建基业。清教徒对于基督化社会的理想,具有许多种形式,但是他们总是盼望并相信,上帝会在地上建立一个国度。

他们就怀着这样的一种使命感创建新大陆的。这种使命感,也深深地植根于每一个美国公民的心中,他们在各自的职业中不断学习和奋进,不仅完满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且完成之后还不断地向更高的目标挺进。尤其是那些建国前后的清教徒,不仅出色地在各自职业中创造财富,创建了产业,而且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参与到创建美国的神圣使命中。他们中间,本杰明・富兰克林就是一个杰出的代表。

清教徒家庭出身的本杰明・富兰克林,从一个一贫如洗的学徒工做起,一直到自己可以开办印刷厂,这时候他已经拥有了足够多的财富,但是他没有满足,强烈的使命感,使他不断地关注政治和科学,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结果,由于他的努力和贡献,他发明了避雷针、消防队,他参与起草《独立宣言》、担任新生的共和国的驻法国大使,最后成为美国杰出的开国元勋。

富兰克林从一个印刷厂的学徒工成为一个州议员、政治家、科学家,进而成为美国开国元勋的人生历程,除了用富兰克林本身具有的强烈的使命感解释而外,别无其他解释说法。正是他领悟和实践着他神圣的使命感,才使他从不停止对工作的勤奋、对知识的渴求、对公共事务的热衷、对人类政治正义的不歇追求。一句话,是人类事业上的强烈使命感,成就了富兰克林。

具有使命感的人,会不断地要求自己迈向更高的台阶,他们不会停顿,不会满足于现状,他们具有永远创业的冲动,他们永葆创业精神,使自己的事业越来越壮大,越来越接近使命中蓝图。具有使命感的人,是一个从不懒惰、从不渴望安逸、非常勤奋的人。他永远像是被人催促一样,非常急于尽快完成工作。

懒惰的人花费很多精力来逃避工作,却不愿花相同的精力努力完成工作。他们以为自己骗得过老板,其实,他们愚弄的只是自己。他们最终会被解雇和降级,而升迁和奖励是不会落在懒惰投机的人身上的。这些没有使命感和理想的人,若不振作起来,就始终会一事无成。

从摩西看选择与执行使命

职业的选择实际上就是对自己使命的认可,劳动分工使人类产生了多种多样的职业。清教徒著名牧师巴克斯特认为:劳动分工是上帝安排的,一个人必须利用这个机会以遵从上帝的召唤,为上帝的荣耀而劳动致富。而那些不愿担当某种职业,游手好闲、靠投机取巧、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来捞钱的“混子”,如同那些有劳动能力,却要行乞的乞丐一样,都在干最不荣耀上帝的可耻行为。巴克斯特主张:“从事专业化劳动的工人,将有条理地完成他的工作;相反,非专业化的人则始终处于混乱之中,因此每个人都该有一项特定的职业。”生活无系统、无条理、无规律,是清教徒所不容许的。

每个人都要选择职业,在清教徒的眼中,选择职业必须符合荣神益人的宗旨。这种工作必须是有益社会和民众的,公司生产的产品,必定是满足人们的正当需要的;而且干这种工作,与自己的生命信仰直接有关,应当是荣耀上天的。在《圣经》中有关职业选择有下面的语录:
“与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做伴的,必受亏损。”
“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听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坐位。”

清教徒认为在工作选择上一定要选择与信仰不相悖的工作。《圣经》里那些杰出的、荣耀上天的人物各行各业的都有。有牧羊人亚伯拉罕;有做宰相的约瑟;有身经百战常胜的军事家约书亚;有君王大卫;有渔夫彼得;有税吏马太;有学者保罗;有卖紫色布的生意人吕底亚;有罗马政府的士兵;有私营企业的织帐棚者亚居拉和百基拉;有当医生的路加;有农民阿摩司等等。这些人首先都有正当的工作,其次他们在各自职业中都很出色,而且利用自己的本职工作,从事自己所信仰的事业,他们将自己的信仰和工作糅合得非常完美。

清教徒认为,人们从事任何工作都应以荣耀上天、服务人为目标,人们应该选择对信仰有利的工作;选择造福于人类的工作;选择与自己志趣相合的工作。人的工作以不选择不利于人类进步的职业为好。比如非法行业虽有利可图,但不造就自己,也伤害了他人。凡是违背自己信仰和危害他人的工作,人们都应当放弃,以免伤害自己,羞辱信仰。

职业是人的使命,这种使命是一种无法选择的选择。在《圣经》的《出埃及记》中,耶和华对摩西进行了呼召,赋予他神圣的使命。一天,作为牧羊人的摩西在何烈山见山上着了火但没有烧着荆棘,就过去要看,这时耶和华就从荆棘里呼叫说:“摩西!摩西!” 摩西答应后,耶和华又说:“我是你父亲的神,是亚伯拉罕的神……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实在看见了,……故此,我打发你去见法老。使你可以将我的百姓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来。”

当摩西接到这个神圣的呼召时,真有点不知所措,想自己何德何能,竟然被赋予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使命。但耶和华拣选的必然无法选择,这是一种使命。耶和华说:“我必与你同在”。将信将疑的摩西开始带领以色列民众逃离埃及,在出埃及的过程中历经了磨难,先是法老军队的追击,红海作为天堑的阻隔,后是与亚玛力人的争战、在戈壁中缺水缺食物,而且更为严重的是,以色列人不断发出怨言、对前途丧失信心,对摩西十分的不信服。由于他们的不信和悖逆,本来从西乃山到迦南只有11天的路程,以色列人竟绕行38年,在旷野飘流了整整40年,在这40年中,不知有多少以色列人倒毙在路上。

这固然是一个故事,但是,从中可以看出,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摩西始终没有忘记耶和华赋予他的使命,在与敌人、以色列民众的私欲和悖逆、自己的欲望的艰苦斗争的整整40年中,他矢志不渝、始终带领民众、在精神和信仰上鼓励他们、排除万难,终于接近了耶和华所应许的迦南美地,虽然在摩西的有生之年没有使以色列民进入迦南,但已经铺垫了重要的基础工作,摩西,这个被耶和华所重用的人,终于没有辱没自己的神圣使命。

人们现实中的职业和工作,就是这样一种天职,它具有非常神圣的意味。我们要不辱自己工作和职业的使命,无论工作和任务多么的艰难,也要拿出摩西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使命感来,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将职业上的进步和事业上的拓展始终当作一种神圣的使命来对待。只有树立了这样一种使命感,才能够在工作与职业中永葆创业精神。

4.勤奋工作绝不能懒惰

除了禁欲外,工作当中的勤奋是清教徒最显著的标志。他们的勤奋,在人类历史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在全世界范围内都传为佳话,以至于人们一提到勤奋的人,就总是拿他与清教徒相比。

作为清教徒的父母经常叫富兰克林牢记的一句话是《圣经・箴言》中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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