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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当真不该认罪?——驳某传道人“不认罪”谬论

最近陆续有教会肢体给我打电话或发短信,让我留意一个平台,它于3月7日发布一篇为“每日金句--《耶稣说》之三 你们应该悔改,因为天国近了”的文章,他们问我说:“按着这篇文章里的信息,作为基督的我们不该认罪。可是真的不去认罪,又如何去回转呢?”

以上是部分肢体给我发来的信息。后来我大概的看了一下这篇文章,对徐弟兄所提出的观点,本人并不苟同,其理由如下:

一、认罪是神对我们的要求

在他所写的这篇文章当中再三提及基督徒不能认罪,公开提及认罪是一件极其荒谬的事。本人认为这是他对神话语的误解。因为在圣经当中,神多次的告诫我们要承认自己的罪。比如旧约里神籍着自己的仆人摩西告诉当时的以色列民乃至今天的我们“他们要承认自己的罪和他们祖宗的罪,就是干犯我的那罪,并且承认自己行事与我反对”(利26:40),只有认罪了,神才能赦免我们的过犯,就像圣经里主所说“我就要纪念我与雅各所立的约,与以撒所立的约,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利26:42);再如新约里主的仆人雅各曾告诫我们说:“所以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5:16),认罪、代求也是得蒙主的医治关键。可见,认罪是对我们的要求,雅各也曾教导我们要彼此认罪。作为基督的我们怎么能不认罪呢,公开提及认罪又怎么能是一件荒谬的事呢?

二、圣经给我们树立认罪典范

神在圣经当中不仅仅要求我们要认罪,也给我们树立了认罪的典范。比如祭司亚伦与米利暗曾经因为摩西娶古实女子为妻就毁谤他,遭到神的审判,亚伦曾认罪说:“我主啊,求你不要因我们愚昧犯罪,便将这罪加在我们身上。”(民12:11)大卫也曾因为犯了奸淫,借亚扪人的刀杀害乌利亚,被先知拿单责备,他认罪祷告说:“我得罪耶和华了”(撒下12:13),大卫也曾在他所写的诗歌中祷告主说:“我要承认我的罪孽,我要因我的罪孽忧愁”(诗38:18),先知但以理也曾因为以色列的悖逆,在神的面前禁食、披麻蒙灰,就像圣经里面说“我向耶和华我的神祈祷,认罪说‘主啊,大而可畏的神,……’”(但9:4)当年主耶稣在加利利海边呼召门徒的时候,西门彼得跪在主的面前,向神祷告承认自己的罪,就像圣经里面说“西门彼此看见,就俯伏在耶稣漆前说:‘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路5:8)。圣经当中有这么多的先贤圣徒俯伏在神的面前,谦卑自己,承认自己的罪,作为罪魁中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像神认罪呢?

三、认罪需要依赖神的引领

当然在这位署名叫“徐保罗”所写的文章当中举了一个例子,他说“就像一个人呢,天天喝酒,你一说他,他就说对不起,我错了,但是他还是照样天天喝”以此来说明认罪与悔改的区别,按着他的逻辑,那个人嘴上光认的罪,没有真正将悔改落实到实际行动当中更有果效。对于他的这种说法,我们不能断然否认,但也不能就完全的确认凡事靠着我们自己都能回转到上帝的面前。使徒保罗曾告诫我们说“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既然我们的都是罪人,都会时时犯罪,就像这篇文章里说的要回转,我们靠着自己怎能回转?不承认自己的罪,不谦卑俯伏在神的面前,真的能够回转?所以,我们认罪的时候需要圣灵的引领,因为圣灵保惠师的工作之一就是使我们“知罪、认罪、悔罪”。

四、认罪需要通过悔改体现

更为滑稽的是这位号称为“徐保罗”的人,通过以路加福音15章浪子比喻的谬解,来粉饰自己。他说“这名浪子是回来,回到父亲的身边,不是认罪。”对浪子归回时的认罪祷文,他也做了想当然的曲解,他说“他认罪的话语,阿爸父并没有答应他,也就是不回他的话”。其实当你去阅读这一段圣经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完全不是他所说的那样,因为驱使浪子回来的动机主要是自己幡然醒悟,承认自己的罪,就像圣经里面所说的“父啊,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他的认罪体现在具体的悔改体现当中,承认自己的罪,承认自己的不配,不像那些假冒伪善的所谓“属灵圣贤”。

可以说,网络化的时代给我们提供了便利,使我们足不出户得到所要福音信息。但也需要我们有颗警醒的心志,以便识别何为麦子何为稗子。因为使徒彼得曾劝勉我们,他说:“务要谨守、警醒,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

(注:本文作者为江苏一基层教会同工,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欢迎您通过评论或留言发表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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