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兰的国教,叫“圣公会”;苏格兰的国教,叫“苏格兰长老会”。他们属于不同的宗派。
当时,苏格兰和法国的关系很好。在宗教改革时期,苏格兰的国王尽量地倾向于法国。但同时,英格兰亨利八世的妹妹玛丽都铎,嫁给了苏格兰的国王,生了一个公主,就是玛丽·斯图尔特,她是有权来继承应该王位的。
玛丽·斯图尔特父亲,很想把她嫁给法国的国王,因为苏格兰一直和法国结盟,不想英格兰有很多关系,因此,她嫁的就是法国国王。
而英国的血腥玛丽,是一个天主教徒,她用火烧死了三位宗教改革领袖,其中一位是托马斯·克莱曼大主教。在被逮捕后,这位主教本来签署了一份悔改的声明,就是说他愿意悔改,不再抱有宗教改革的思想,愿意回归天主教。但宗教法庭仍判他死刑。最后,这位大主教说:“我现在声明,我收回投降的那个悔改声明,愿意就死在宗教改革的信仰下。”然后,他就把签投降书的那只手首先伸到火里,让火把它烤焦,说:“这只手,让我跌倒,我就它首先化为焦炭。”
玛丽·斯图尔特嫁给法国王太子后不久,太子就变成了国王——法兰西斯二世。但不久,他就死了,玛丽·斯图尔特做了寡妇,回到苏格兰,继续做女王。当他在位时,要在苏格兰推行天主教信仰,这就和一些受英格兰宗教影响的贵族,起了冲突。这时就出现了一位重要的宗教改革领袖——约翰·诺克斯。
诺克斯集合了苏格兰宗教改革的力量,打退了天主教的君王和残余势力的攻击。在这个过程中,也经历过失败,诺斯斯曾流亡到欧洲的日内瓦,受教于加尔文。
当他再回来的时候,玛丽·斯图尔特女王仍旧厉害。但她说:“苏格兰的王位,是我的;英格兰的王位,我也有份。”这让英格兰的伊丽莎白女王很不开心。后来,玛丽流亡到英格兰之后,因叛国罪被斩首了,她的尸体被收到西敏寺。
当伊丽莎白去世后,她没有王室继承人,英格兰就找了苏格兰的詹姆斯六世,继承王位,他就是被伊丽莎白一世杀掉的苏格兰玛丽女王的儿子,被改名为英格兰的詹姆斯一世。从他开始,英格兰和苏格兰就开始联合在一起。
在这个过程中,就确立了苏格兰宗教改革的产物,建立了苏格兰教会,与英格兰的教会不一样。英格兰的教会是主教制的教会,有教区和主教,北面是约克大主教的教区,南面是坎特伯雷大主教的教区。英王是整个英格兰教会的元首。
苏格兰长老会,则是把整个教会化成很多地区的议会,然后在下面有很多堂区的议会,里面有几个角色:一个是担任牧养的牧师,是堂区的灵性领袖;一个是担任管理的长老,是堂区的行政首脑。所以,苏格兰教会是把日内瓦加尔文的管理教会的方式,运用到了当地,施行长老会的制度。苏格兰的神学,非常强调圣经研究。
苏格兰也有主教制教会,但它不是国教。当英格兰的女王在伦敦、曼彻斯特、利物浦的时候,就去圣公会的教堂做礼拜;而去苏格兰的时候,他就到当地的长老会教堂做礼拜,因为在她身上,同时有苏格兰和英格兰王室的血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