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教会中,在处理肢体关系时,存在着两种极端的方式。一种是只讲原则不谈爱,严厉责备弟兄姐妹的过犯,而缺乏宽恕的心。而另一种则是只讲爱,却不谈道理,即使有人犯罪了,也不去指出。
第一种情况高举上帝公义的原则,认为只要在言行上有不合真理的地方,就必须“得理不饶人”,甚至不愿接受对方的悔改。而后一种则是强调爱的诫命,认为只要爱弟兄,就不同指出错误了,这样才能避免发生冲突,保持教会的和谐。
但两种做法都值得商榷,因为人性是软弱的,在心思意念、言语行为上难免会出现一些不蒙主的举动。我们指出他们的错误是合宜的,是能够造就弟兄的。但是只有指责,而无爱心,显然也不合爱人如己的教导。当前有些信徒动不动就责备肢体的不是,但不愿宽恕对方的过失。就像有位姐妹一时软弱,婚前同居了。结果就遭到整个团契的强烈谴责。尽管她最终认罪悔改,也不再犯罪了。但还是遭到一些人的指指点点,说三道四,让她长期背着“不圣洁”的耻辱。最终这位姐妹经不起压抑的教会生活,只能选择了离开。
我们要清楚,神是充满爱的,祂甚至可以为罪人死。基督徒即使犯罪了,只要认罪悔改,是不神会轻看忧伤痛悔的灵,必然会宽恕我们的过犯。而从基督徒角度看,其实我们也并非完全圣洁,只是耶稣的宝血遮盖我们,使我们得到了救恩。因此我们真的没有理由不去接纳那些犯罪悔改的人,因为大家都是罪人,都有可能软弱。只要我们将心比心,想想如果自己犯罪了,不被他人宽恕是什么滋味就清楚了。
不愿宽恕,其实是一种自以为义的表现,觉得自己很圣洁,从来不会犯罪。骄傲是不蒙主不喜悦的,而且耶稣也说:“ 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太6:15)
当然如果只讲爱,不谈原则同样也是错误。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耶稣是慈爱的,祂的宝血足以遮盖我们的一切过犯,因此即使有人犯罪了也不必指出,因为主的恩典够用。但是使徒保罗在爱的颂歌指出,“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林前13:6)。可见神的爱是在不违背公义的前提下,离开了原则的爱,也不是真爱。
孔子说过:“乡愿,德之贼也”。说明了如果做那种不分是非的老好人,对于错误不去指出,而不断去纵容,将给社会道德带来极大损害。同样的,我们在教会生活中,也不能把爱心与原则的对立,因为对待事情一味和稀泥,不去指出信徒的错误,这种行为看似很有爱心,其实危害极大。比如,有位弟兄一直在犯罪,可没人去进行规劝,结果导致他不仅没有认识到错误,反而陷入到罪中而不能自拔,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可见,爱心的责备是非常重要,而且必须的,有时候甚至关系到一些基督徒成圣或者失败。
至于担心指出错误会破坏教会和谐的说法,也是有问题的。很显然教会存在的意义和使命,乃是遵行主的真理,在社会上彰显基督的荣耀。如果教会的肢体违背了《圣经》的教导,又如何去见证真理呢?我们不能为了表面的和谐,而去纵容罪恶,这样只会使教会发生变质,并非是爱的举动,而是在罪上有份。
如果有人因为犯罪而抵挡真理,甚至因此导致教会分裂。那么应该为他们祷告,并尽量将其挽回。就像有位长老曾经指出某位弟兄存在家暴行为,结果弟兄就愤然离开了教会。但是一段时间后,这位弟兄又回来了,非常感激地对长老当时的责备,让他没有犯下更大的错误。因此,只要我们按照耶稣的教导指出错误,就不用害怕教会分裂,信徒流失。因为只要是真正的基督徒,早晚都会被真理的灵唤醒的。
我们要实践彼此相爱的教导,就要懂得平衡原则与爱心,不可偏执一端。我们在遇到犯罪的肢体时,要先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并按《圣经》的原则进行爱心劝勉,通过循循善诱的方式,让对方明白错误,痛心悔改,重新成为主所喜悦的儿女。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福建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