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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用极端方式对待非信徒

有位弟兄说过这么一件事,有次带着五岁的女儿出门游玩,在路上遇到以前的同学。这位同学出家为僧,留着光头,穿着袈裟。当两位大人在叙旧时,这个小女孩忽然向弟兄的同学吐口水,嘴上还念叨着,“魔鬼!滚一边去。”这让同学见面的气氛陡然大变,这位弟兄也赶忙赔礼道歉,说是孩子不懂事。

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个小女孩由外婆抚养,她的外婆信仰上非常极端,经常给她灌输非信徒都是属魔鬼的,必须严厉排斥的思想,才导致了这件尴尬事情的发生。这位弟兄觉得,如此极端的言行,又何以在人前见证基督,对非信徒缺乏起码的尊重,他们会如何看待福音?于是他加强了对女儿的教育,告诫她要懂得尊重、关爱不同信仰者。

这件事情并非个案,在一些极端信徒眼里,都存在妖魔化非信徒的倾向。他们认为这群没有信主的人,结局是可悲的,现实是可恶的,他们必将死在灭亡中。因此,基督徒不能与“陌路人”有太多接触,要过“分别为圣”的生活。正是在这种极端思想作用下,导致了在与非信徒交往中,出现了种种极端的言行,严重破坏了基督徒的形象。

这中极端思想的出现,既有狭隘神学的影响,也有人性的问题。在当前中国教会流行着一种庸俗、激进的神学思潮。他们片面理解加尔文主义,认为上帝的救赎只预定某些人,而其他人无论怎样,都必然灭亡。这种危险的思想,加剧了信与不信的分别,让一些信徒产生了对非信徒的歧视心理,认为他们都是必然灭亡的,没有任何价值存在。可从上帝的角度看,乃是“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因此我们岂可认定某些人必然失去救恩呢?而且很多人不信,只是暂时的,你能说他们未来就不会接受救恩吗?最为重要的是,任何的得救或灭亡,都是上帝的权柄,不是我们可以判断的。我们怎能站在上帝的角度,去决定谁不得救呢?并借此将他人妖魔化,如此行为是不蒙上主喜悦的。

人性的骄傲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有些信徒认为基督徒是“天国的子民”,觉得高人一等,对于还没信主的人,就表现出某种优越感。加上教会内成功神学、极端灵恩派等错误思潮的横行,让不少弟兄姐妹被框定在某种思想体系内,无视客观世界的情形,认为自己非常优秀,是天父所特别关爱的,而其他人都是被“遗弃”的。在这种优越感的作用下,一些肢体在与非信徒交往时,难免就会表露出一副居高临下的态度,动不动就对他人指手画脚,恶意论断。就像有位非信徒,发了一些有趣的动物表情,就被一位姐妹说三道四,结果导致其对基督信仰产生了厌恶。我们要清楚,我们得救乃是“本着恩,因着信”,并不是我们多优秀,多可爱,而是上帝的特别恩典光照而已。我们真的没有任何骄傲的资本,可以去歧视、论断他人,所能做的只有感恩,与遵行主的旨意。

还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有些信徒在信主前,经历了各种人间冷暖,在家庭、学校或者工作中饱受屈辱,对社会和他人产生了极端负面看法。当她们信主后,感受到上主的爱以及肢体的关怀,在强烈的对比与感受下,让她们出现了对教会与社会极端对立的看法。她们就会产生这么一种心理,基督徒都是充满爱的,而非信徒都是可憎。就像有些老姐妹,年轻时经常被婆婆欺压。后来信主了,就把对婆婆的恨,扩大到整个非信徒群体,经常论断非信徒的种种罪恶。对于这类信徒,需要充分的理解与同情,不可因为她们极端的言行,而过度指责。我们要引导她们更深认识基督,学会包容、宽恕曾经伤害自己的人。只有去除她们内心的怨恨,才能消弭其对非信徒的极端看法。

我们需要明白,非信徒也是上帝所创造的人类,他们也有神的形象,身上也拥有诸多能力与美善,因为“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雅1:17)可以说,他们与基督徒差异仅仅只是救赎的特殊恩赐而已。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歧视、仇恨非信徒,因为他们同样也是上帝的创造。

回顾耶稣的一生,我们会看到,祂谦卑地与各色人等交往,其中也包括不少非信徒(罗马人、希腊人),但祂仍以柔和谦逊的态度与他们来往,告诉他们天国的真理。反倒是那些自以为最属灵,最“分别为圣”的法利赛人遭到了耶稣的谴责,因为他们不认识真理,心中缺乏爱。因此我们要警醒,不要因为信仰上的骄傲,而失去了爱众人的心。

愿广大弟兄姐妹都能具备“有了虔敬,又要加上爱弟兄的心,有了爱弟兄的心,又要加上爱众人的心。” (彼前1:7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福建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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