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小组事工其实是一个很有弹性的事工,它的形式可以非常简单,简单到只要有人就可以直接做的地步。不要以为这种做法不靠谱,因为不少新型的教会都是从最简单的查经小组拓展开来的。
我们也可以将小组事工做得很复杂,复杂到如同叶忒罗向摩西所提到的那种架构那样,使整个的小组事工成为一个庞大的事工体系,从上至下,不断扩展,与此同时,形成一个中央集权式的领导机制。
当然,教会的治理模式不可能跟世俗的模式一模一样,因为基督徒的理念是“大的要服侍小的”,而不是“大的可以指挥小的”,教会发展的驱动力主要是圣灵的能力及道德影响力,而不是行政命令。这一点使得教会管理的难度进一步变“大”了。
因为你要管好教会,就必须运用生命的影响力,使人心服口服,要做到这一点,管理者的整体素质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在小组事工中,难度最大的还不是架构或体制的问题,而是小组长及导师的素质问题。
一些发展得比较快的教会,也许都有倍增的目标,比如一年倍增一次。然而,假如我们要让一个小组一年倍增一次,那么小组长的数量也要及时跟上。问题是,我们能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将一个平信徒、甚至是慕道友成功培养成小组长吗?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人的成长不可能太快,太快了也可能会拔苗助长。那么,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呢?
一、降低小组长的标准?
如果我们的目标是每年至少倍增一次,而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又清晰地意识到根本没有那么多的人选适合担任小组长的职分,那么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降低小组长的标准”。也就是说,你不要把小组长当成一个传道人那样去看待。
小组长只是比普通组员好一些而已。如果小组长只是比普通组员强一点,那么可选的范围就大多了。凡是稍有才干的或稍稍表现出渴慕心志的人都可以被指派为小组长了。
那么这样做合不合适呢?首先,我们如果对于小组长的任命不能给出一个客观的、明确的要求,那么在这件事上,我们必然会偏向人的主观性。换句话说,这个人能不能做小组长很有可能取决于他和导师或教会负责人的关系,而不是根据他真实的情况。
其次,如果我们将小组长的标准降低,那么根据什么样的师傅带出什么样的徒弟的原则,这个小组的整体素质都会被拉低。因为小组长就是这个小组最高的带领者及牧养者,小组长如果连自己都还不能牧养自己,又如何去牧养别人呢?如果他不能牧养别人,又如何带领他组里的成员一同成长呢?
第三,如果我们将小组长的标准降低,将一个只比普通组员好一点点的平信徒任命为小组长,那么他就很难在这个小组中产生威望。他若无法在信心、爱心、清洁等方面做众人的榜样,就不能服众。他这个组长就会做得很辛苦,甚至会很失败,从而给他及其他组员都带来亏损。
二、增强由上而下的扶持
如果我们想让教会能在短时间内快速发展,小组能快速倍增,却又因为选不出合适的小组长而苦恼的话,或许还有一个补救的措施,即加强“由上而下的扶持”。
也就是说,我们不要将所有的职权都放给小组长,而是放一部分给他们,另一部分则由导师、传道人或负责人把持。这样一来,小组长就可以轻松一些,因为他可以不用全面负责小组事工,他做不了的事情,解决不了的困难可以寻求上面的帮助,让在他之上的侍奉者去解决。
这不仅包括了那些棘手的事,也可以包括信息上的分享。倘若这个小组必须要选出一个组长,而那个组长又不会分享信息,那么唯一的办法便是这个组长还可以找到导师或传道人来给他们分享信息。他自己不会分享,就必须要找比他更好的人来分享,只要他能找得到,能长期解决分享的问题,就可以了。
一般来说,如果教会要开展小组事工,那么这种后备的支援就必须要有。毕竟,平时都是传道人在那里讲道,现在要让平信徒,并且灵性还不是很成熟的平信徒来分享神的话语,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就是说,倘若小组长实在分享不出来,那么导师或传道人一定要顶替他们,否则这个事工很难持续下去。
三、适当降低教会及小组发展的速度
还有一种办法就是降低小组发展的速度。比如,本来计划一年内增长一倍,将目前的小组一分为二,但考虑到小组长的问题,我们也可以改变教会及小组增长的计划,改为两至三年内增长一倍。这样的改变主要是为了给小组长的培训预留出足够的时间,让教会能有更多的时间来培养相关人员,期盼他们能在若干年后成为一名合神心意的小组长。
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充足的预备是完全有必要的。急于求成的往往前期的进度快,但到了后期就会越来越慢,因为后期的问题会越来越多,而越来越多的问题的出现将会拖慢整一个发展的速度。与其这样,还不如一开始就以“稳健”作为教会发展的主旋律,在“稳健”的基础上“稳步发展,稳步前行”。
四、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事工
笔者所说的有针对性的培训事工主要包括了门徒培训、预备组长培训、小组长培训及导师培训。这四种培训缺一不可。在这四者中间,最重要的还是门徒培训,因为只有进行了这一步,我们才能发现合适的预备组长,进而进行预备组长的培训事工。
“门徒”就是愿意实实在在跟随基督,服侍上帝的组员,他们既渴望属灵的成长,羡慕属灵的服侍,教会便应当给予专门的训练,扶持并成全他们。这个时候的训练主要可以集中在灵修习惯的建立,灵性经验的分享,属灵品格的养成,圣经难题的解答等方面。
在这一批人中,我们可以进一步观察,如果一些人在门徒训练中开始建立属灵的品格,又有上帝的恩赐在他们身上,那么就可以邀请他们成为预备组长。在预备组长的这一阶段所要学习的主要有,第一,进一步地学习圣经,明白上帝的真理。第二,带领他们尝试各样的侍奉工作。第三,培养他们主持、分享、劝勉及管理的能力。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当中的一些人开始成熟起来,也许这样的人不多,但只要有一两个,这个培训就可以进一步深入下去。到了这个时候,我们基本上能够确定谁适合担任组长,谁还可以再慢一步。确定了之后,我们便可以进行小组长培训了。小组长培训就是针对小组的牧养及管理而进行的更有针对性的培训了。
首先,应当对圣经进行系统性的学习,另外,也需要学一点释经学,互动查经法及基础神学,这些都是圣经与神学方面的学习。其次,应当对小组聚会的几个流程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学习及掌握。再次,需要了解教会的整个牧养系统的运作。最后,可以学一点管理学及辅导学的技巧。
最后一步就是导师的培训,我们可以将导师视为传道人的助手,其能力稍逊于传道人,但应当明显强于小组长。故此,导师的任命也当依循相关制度及流程,当宁缺毋滥。每个被选的导师都当“名副其实”,都当“德才兼备”,只有这样,在小组长及组员中间才能有足够的威信。
基于这样的要求,导师的培训应当参照圣经学校或神学院的培训标准,一方面在真理上加强训练,使其能在真道上明辨是非,为真道打美好的胜仗,另一方面也需要在沟通、管理、辅导等方面加强训练,熟练运用并掌握相关技巧。最后,作为导师还应当注重对其所在的团队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与定期的评估、反思及相关策略方面的调整。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