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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该怎样过清明节?

每年四月,全世界的华人过清明节。这是一个家庭团聚的节日,长辈与晚辈一起聚在祖先的墓地,纪念逝者,清扫坟墓,也预备祭拜仪式需要的物品,比如食物、要烧的香和纸。

对基督徒来说,清明的传统祭祀仪式与基督教教导并不相符。因此基督徒时常陷入困境,一方面想和家人保持和睦的关系,另一方面又会因无法参加祭扫仪式而被家人视为不孝顺。当清明节临近,基督徒该如何应对呢?

以家庭为中心

历史上看,清明曾经是——现在仍然是——划分农历年的二十四节气之一。

最早的祭祖节是寒食节,可以追溯到周朝。寒食节持续一个月,在此期间禁止生火,即使是准备食物也不能生火。寒食节是为纪念死于公元前7世纪的受人尊敬的贵族介子推。

到了唐代(公元7世纪),寒食节成了祭祀祖先的节日。虽然在韩国、越南和中国部分地区寒食节如今依然是祭祀祖先的节日,但在大部分地方,清明节取代寒食节成为祭祀祖先的节日。可能因为两个节日日期非常接近。(寒食节比清明早一两天)。

像大多数中国节日如农历新年或中秋节一样,清明是家人团聚体现孝道的节日。清明节尤其强调仪式,是明确向已故祖先表达敬意的节日。

尊重祖先的传统

圣经和儒家对孝道的理解有许多相似之处。两者都将尊重和照顾父母(参出埃及记20章12节)视为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

两者都认为,孝道是在社区内维持和谐关系或和平的内在因素,也都认为孝道是服从神或统治宇宙的“道”的一种方式。

在马太福音15章1到20节中,耶稣区分了神的律法(例如十诫)和从这些律法演变而来的传统。后者通常是特殊的仪式和行为,或者是神圣法则的具体表达。然而,耶稣指出,传统有时会误入歧途,与神的法相矛盾。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犹太人的传统:若是儿子将当奉给父母的钱奉献给神,他们就可以免除照顾父母的责任(参马太福音15章5节)。

爱的法

除此之外,重要的是要注意律法——包括孝敬父母的诫命——本身并不是绝对的。更根本的是,律法是我们爱神的方式。正如保罗所说,“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拉太书3章24节)

在罗马书14章,使徒同样提醒我们,无论我们做什么,都应该努力践行爱神爱人的双重诫命。爱人是我们孝敬父母、指定律法传统或“实施细节”的指导原则。

思考传统、律法和神的爱之间的区别对基督徒过好清明节很有帮助。儒家孝道有其可取之处,基督徒要肯定孝道的价值。面对清明节,基督徒要做的是辨别哪些传统和习俗既能让我们既孝敬父母又能实现爱神的最终目的。

基于上述思考,任何支持去世先人依然存在、需要我们的供品才能生存、并且掌握着后代命运的习俗都是有悖于基督教教义的,基督徒应该避免参与这样的行为。

弥合文化鸿沟

这样做并不表明我们应该放弃所有习俗,拒绝表达对祖先的尊重。基督徒可以采取其他表达尊重的方式,向不信的家人证明自己孝顺的心。例如,和他们一起整理祖坟,做这个当然没有问题。

我们不会供奉食物或者烧纸,但可以在坟墓前献花表达尊重。讲述先人的故事,赞美他们的美德或对后人生活的贡献是在子孙后代中值得鼓励的另一种“仪式”。而且这些不仅应该在清明节进行,也应该在日常生活中进行。

有时我们会因亲戚的意外要求被误解或感到惊讶。因此,在参加清明聚会时,基督徒要祷告寻求圣灵的智慧和引导。爱我们的神一定会赐给我们必要的勇气和洞察力,让我们做出适当的回应。

也祷告我们肯定的行为带来的影响能抵消掉拒绝参加的行为带来的影响。这样,我们可以帮助家人认识到,我们的信仰并没有让我们远离自己的文化,而是教会了我们确认其价值观的方法。

希望我们在清明节或日常生活的行为能减少身边人对福音的误解,让他们更靠近耶稣。

原文链接

文章作者赖柏华博士是圣经神学研究院(BGST)现任院长,教会历史和历史神学讲师,著有《以基督教的观点了解中医》一书。 在神学研究之前,赖柏华博士在新加坡理工学院教授供应链管理,并在新加坡经济发展局从事招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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