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有人说,人际关系的本质就是利益交换,在你来我往的过程中形成某种利益上的联系。当双方都觉得彼此有益时,关系自然会越来越好,当双方或一方觉得在这种关系中得不到利益的时候,关系就可能出现裂痕,甚至反转。
3月31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一位教授刘玫,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了一封与其提拔起来的弟子汪海燕绝交的绝交信。信中刘玫历数了曾有恩于汪海燕,如何尽心尽力提携汪海燕,使他能有今日之成就的种种恩惠之举。刘玫历数恩举的目的是为了指证汪海燕确有忘恩负义之嫌。那么汪海燕到底哪里出了问题,让他的恩师心灰意冷,甚至要以“绝交”这样的方式来结束这段师徒关系呢?
从刘玫所写的绝交信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事情的前因后果。刘玫乃因汪海燕意图占据中国政法大学副会长名额而感到“深深受到了伤害”。为什么刘玫因为汪海燕试图占据副会长名额而受到伤害呢?刘玫没有直说,但从她信中的内容来看,很显然刘玫十分看重这个副会长的职位,这也是刘玫很想占据的名额。
刘玫因为也很想占据副会长的名额,故此要求汪海燕正式退出。此时的汪海燕若能主动退出,事情便到此为止。然而汪海燕只是搪塞了恩师的要求,表面上答应得很好,却仍暗箱操作,以致终于达成目的。
这件事不仅让刘玫感到受伤,也对自己一手提拔起来的徒弟感到失望。她从这件事中认定汪海燕是一个人品有瑕疵的人,故此公开发帖,与其绝交。
对于这件事情网友们有着不同的看法,有的指责汪海燕的忘恩负义,也有的认为刘玫过于小鸡肚肠,容不得别人超越自己。至于谁是谁非,在只有刘玫一面之词的情况下还不好判定,笔者撰写本文乃是为了以此而反思人际关系的维系问题。
一、人际关系的本质或许有利益交换的成分,却绝不是一场交易
刘玫之所以要与曾经的得意门生绝交,并不是因为对方触犯了党纪国法,也不是因为对方辱没了自己的名声,而仅仅是由于学生不知道感恩戴德。
换句话说,刘玫之所以深深感到受伤,是因为汪海燕的做法与她对他的期待严重不符。在刘玫的心目中,她对正人君子的定义是,那个人首先必须是一个懂得先来后到,且懂得涌泉相报的感恩之人。
这说明刘玫虽然曾无条件地提携汪海燕,但她的骨子里仍是希望能得到对等的回报。当她在汪海燕身上付出那么多的时候,自然也是希望对方能知恩图报。从这个角度来看,人际关系的维系的确需要某种程度的利益交换。
即便如此,人际关系的本质仍不是一场赤裸裸的交易。因为一旦变成了赤裸裸的交易,人与人之间的恩情便不复存在,信任也就无从建立,关系也就名存实亡了。
刘玫虽然渴望汪海燕能知恩图报,但我们没有理由去怀疑她当初提携汪海燕就是为了利用她或想要从她身上图谋什么好处。这就让我们看到在正常的人际关系中,既要顾及双方的利益,同时也不能惟利是图,而是必须有真情谊的投入。
再回到刘玫与汪海燕的事件中,我们可以如此设想。刘玫对汪海燕的提携是真心实意的,并没有任何想要利用他的意思。
与此同时,刘玫仍然希望对方能知恩图报,就算不能给自己带来利益,至少也不能恩将仇报吧。可是,在竞争副会长一事上,刘玫觉得汪海燕没有流露出半点知恩图报的情谊。
这个现实打败了她,使她感到寒心,无法再继续像以往那样真心实意地对待他,但她又不能虚情假意,故此只能以绝交的方式来结束这段关系。
人际关系的建立或许源于真情谊,但由于人际关系的维系必然涉及到利益二字,故此,人际关系的破裂往往就是人的真情谊被利益打败了。
想要克服这个难题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用基督耶稣的爱去爱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而不只是用我们天然的情感去爱人,免得爱得越深,恨得也越深。
二、“爱”是维系人际关系更重要的因素
在所有的人际关系中,亲子关系也许是最最自然的。其自然之处便在于,这种关系不需要刻意靠技巧或讨好维系,更不需要刻意以给予对方利益来维系。这层关系的稳固之处在于父母对儿女无条件的付出,那是爱的付出,对儿女来说,这种爱便是他们所能得到的切实利益。
如果我们将“爱”视为一种“利益”也无不可。不过,“爱”并非总是看得见的好处,并非总是能以物质来衡量的,虽然“爱”是可以让人切切实实感受得到,也是可以发生实在的效力的。
“爱”对一个人的影响是深刻的,这种深刻的影响力在基督教信仰中可以被清晰地窥见。为什么在历世历代中有那么多圣徒能为他们所信的主舍弃自己的生命,为千万灵魂舍弃自己的权利。难道不是因为这些人都被基督的爱激励所致吗?
基督的爱既是无条件的爱,基督要他的门徒也用他那样的爱来彼此相爱,不求回报,不计算人的恶,却只是无条件地付出、给予,甚至为他的仇敌祝福。
倘若我们的主人公刘玫教授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倘若她已经经历了耶稣基督舍命流血的大爱,那么她必然不会因为爱徒没有知恩图报而心生怨恨,那么她的行为才能更加配得上博导及教授的尊称。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