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在儒家文化的熏陶下形成了尊卑有别的道德次序,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便是性别价值观。一方面这种传统的性别价值观明显有“重男轻女”的特质;另一方面,也带有显著的性别取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男主外、女主内”。
男人主要负责外面的打拼、挣钱养家,女人则负责操持家务,相夫教子。这样的分工似乎既符合了儒家的礼教之术,也十分切合男女本身的生理差异。即便这样的分工仍是以男性为主导,是一种所谓的“夫唱妇随”,但也有人将其理解为角色的差异,不同的性别在家庭中扮演的角色一样。那么该如何看待这种价值观呢,能否将其复制在基督徒的婚姻生活中?
一、趋向传统价值观的状况
现代社会,女性地位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在不少家庭中,女主人成为家庭的经济支柱。此时,如果妻子比较强势的话,作丈夫的就越发感到地位卑微。当然,这种状况呈现出偶发性、区域性的特质,但我们应该意识到这并非一种好现象。在婚姻关系中,凡是一方“强势”就很容易引发矛盾与争吵。比如我们熟悉的“大男子主义”,与之相对的则是“女权主义”,后者是前者的反弹,而后者也会产生另外的反弹。比如现在有不少自媒体,总喜欢制作一些“拜金女”之类的短视频,确实吸人眼球,因能反映出现实生活中的某些问题。不过,也容易产生极端,不乏因为以偏概全将舆论引导至不利于保障女性权益的方向。
鉴于上述情形,有人开始转向传统的价值观,想要让女性归回传统,以便远离现代社会的种种物欲及引诱,过着安分守己、相夫教子的生活。问题是这设想是否能现实,是否能为广大女性所接受?对于基督徒来说,是否符合圣经的教导呢?
二、很难为广大女性及男性所接受
在笔者看来,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婚姻模式已经很难为现代社会的广大女性所接受,因为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是单向而不可逆转的。中国的传统社会是农耕社会,农耕经济所依赖的主要是人的体能,因此男人自然是主要的劳动力了。但现代社会并非如此,个人的收入与其体能可以毫不相关。在经济社会,女人比男人更加吃香,不少私营企业主在招工的时候明确表示只招女工。既然女人可以不必依附男人而自食其力,甚至可以赚取更多,那么她们又为什么要放弃=事业而安于管理家庭琐事、满足于相夫教子的生活呢?除非,她家庭的经济状况已经十分富裕,并且她也十分爱恋自己的丈夫,否则很少人愿意这么做的。
即便有女性愿意完全归回传统、归回家庭,但她的丈夫也未必同意。因为这样赚钱的压力就会落在他一个人的身上,如果丈夫的收入不高,作为妻子如果仅仅依靠这点收入的话,到了后期也有可能发生另外的矛盾。因为人生处处都充满了“意外”,而某些意外就有可能让原本吃紧的生活变得“入不敷出”了。这个时候还没等到丈夫出现情绪,妻子可能开始埋怨,埋怨丈夫为什么挣不到更多钱,为什么让自己生活得如此拮据等。作为丈夫,也很容易埋怨自己的妻子或者他也会觉得凭什么妻子可以不出去挣钱,而自己却要承担所有的压力。多少的夫妻吵架,岂不就是为了钱吗?
三、圣经的原则及相关反思
“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与《圣经》的相关原则既有相似的地方,也存在着差距。上帝在造男造女之时,已经赋予不同的性别扮演不同的角色。上帝造女人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男人,好使男人更好地侍奉上帝。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也传递出所谓的“夫唱妇随”的功用,聪明的女主人常被称为“贤内助”。
差异之处在于,《圣经》即便提到诸如箴言最后一章所示之智慧的女主人,其服侍岗位主要在于家庭,却并未将此作为对妻子角色的规范性原则。换言之,《圣经》并没有告诉我们,女人只能在家庭中服侍。女人是为了帮助男人而被创造,但这并不意味着女人只能在操持家务、相夫教子方面成为男人的助手。一旦男人这么想,他们就不愿意将自己的事业与妻子分享,因为他们会觉得妻子只会做家务而已。于是,女人便成了只被家务包围的、甚至是与世隔绝的“家庭妇女”。另外,一旦男人们认为自己只要负责挣钱养家,他们就不会再去关心家庭中的琐事,他们不会去关心对儿女的教养,从而使孩子从小便缺失父爱,进一步导致儿女的成长问题。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男主外、女主内”并不是《圣经》中有关夫妻关系的相处之道,虽然这种传统的价值观在分工方面有其可取之处,我们也不应将这样的分工给绝对化,造成一种“男人只需要负责挣钱,女人只需要负责操持家务”的“幻觉”。这种分工不是绝对的。男人在挣钱的同时,也是需要顾家的,女人在顾家的同时,最好也能有一份自己的工作。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