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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脱敏”

脱敏,是个医学名词,又称减敏。医学上用小量渐增的方法给机体引入导致患者发生变态反应的变应原,使机体产生免疫耐受性。前不久,国宗局王作安局长在接受某媒体记者采访时就用到这人词,他说:“宣传媒体对待宗教问题要‘脱敏’。不要一看宗教就怕出事,不敢刊登不敢报道”

对此,我感同身受。

几年前,一位开出租的信徒下班时,在车内捡到了一个藏有二万现金的皮包,当时他心里就“阁登”一下。出于信仰的约束和动力,他用了几乎半天时间寻找,最后终于找到失主。失主找到媒体,要求对此进行表扬,信徒开始并不同意采访,但在失主的热情催促下也就同意了,但他对媒体有个要求,“如果你要登报,你一定要写上我是基督教百年堂的信徒,因为促使我能拾金不昧的力量源是这个信仰这个教堂中牧师的教导。”然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第二天报纸上表扬说:“这个好心的人是一位百年堂的同志......”不但“基督教”三字不见了,连“信徒”二字也变“同志”了。可以猜想,那天多数的读报人一定以为这“百年堂”也许就是像“同仁堂”一样是一个有百年历史的老药店!

与“脱敏”相反的是“过敏”,我想,这家报社的编辑或记者是否过于“过敏!”是的,新闻出版署曾提醒过,新闻媒体对涉及宗教题材的作品要谨慎,不得与现行党的宗教政策相违背。但这也不是要这些媒体人都见“教”色变啊!党的十七大已经把宗教界定性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并且号召“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试问,一个宗教徒做了对社会有益的事,媒体能不能作出肯定和表扬?表扬时要不要刻意去淡化他的宗教徒身份?我们经常强调说,为了构建和谐社会,不同宗教或有无宗教信仰的人之间都要彼此尊重,那么,这种刻意淡化别人宗教身份的事算不算是一种尊重?问题的关键正如那位“好心人”所说的,不少信徒他们行善的动力来自于信仰,出于宗教情感,他们希望肯定一下他们的宗教因素于情于理有什么过错?

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中国有了很大的发展,宗教界的面貌也有了极大的改变。但媒体对于宗教话题依然过敏、回避、弱化乃至排斥的现象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主流媒体对于宗教话题,在很多时候都以“敏感”为由,采取回避的态度。而长期回避的结果,使得采编人员对宗教问题愈发隔膜与陌生,为了避免惹出麻烦,于是抱着“多一事还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愈加回避,形成了恶性循环。而回避宗教话题的消极作用是造成民众及政府部门对宗教知识和事务的无知与隔膜,既影响发挥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影响政府部门在决策宗教事务时的科学性,同时,也影响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根据宗教教义乐善好施、济世救人的积极性。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党政领导不重视宗教问题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党政干部对宗教问题“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党政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过程中,在“左了”和“右了”之间徘徊,在“松了”和“紧了”之间犹豫,感到难以把握。这些现象的发生难道与主流媒体没有正面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无关吗?

回避宗教,对宗教话题过敏,并不意味着宗教就不存在了。因此希望借媒体回避宗教之法来缩小所谓的“宗教影响”似乎有点掩耳盗铃。主流媒体如若不给宗教“脱敏”,不去正确地介绍一下各宗教的相关知识,反而增加了人们对宗教的“神秘感”和探秘心理。事实上,这三十年媒体刻意回避宗教,其结果不论哪个宗教,人数却均有较大增长。故吾以为,在一个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家里,真的不需要担心宗教徒人数的多与少,要担心的是“宗教活动是否规范有序,宗教领域是否团结稳定,宗教是否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积极作用,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是否团结一致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王作安语)也无需担心宗教影响的扩大,事实上,少说也占了全世界人口四分之三的人所信仰的各大宗教在如今e时代的“地球村”里还担忧自己没有影响么?也许要担心是正面还是负面影响罢了!

话又说回来,仔细想想,在长期“左”的思想影响不能完全消除的情形下,需要“脱敏”何止是新闻单位或地方各有关部门,老实说,宗教界自身难道就不需要“脱敏”?一些自以为“敏感”其实并不需要如此敏感的话题总是不敢吐出半个字于牙缝,更不能实事求是地正确面对讨论和研究,顾前虑后,缠足难前。其实,回避问题并不等于问题不存在,只是我们采取了驼鸟政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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